附件1:2021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防疫提示.pdf
附件 1 2021 年上半年上海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防疫提示 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 生应在考前做好疫情防控排查。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防 控新冠疫情工作要求,通过官方网站和公众号宣传、公布考试防疫要 求,请考生予以关注并遵照执行。 1.5 月 16 日前(考前 14 天),考生须打印《2021 年上半年上海 市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专业课程考试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 (见附件 2, 以下简称《承诺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 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考 生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建议考生考前 14 天若非必要不要离沪。考生考前 14 天内有境 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或者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 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 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并按上海市疫情 防控最新规定进行处理。 3.考生在考前 14 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 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 14 天内出现体温≥37.3℃的 考生,须持考前 7 天内在沪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 入场凭证。 4.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并接受身体 健康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 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 诺书》每场考试一张,应在入场时交予监考员。 5.考生须自备口罩,入场时,除核验身份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自由选择是否佩戴口罩,工作人员须全程佩戴 口罩。考生如中途离座去厕所,须佩戴口罩。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在考 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6.考生两次体温检测≥37.3℃,须提供 7 天内在沪新冠肺炎核酸 检测阴性报告。经考点防疫工作人员检查通过,安排考生通过专用防 疫特殊通道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7.考生入场时检测体温正常,但在考试过程若出现干咳、发热、 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安排进入备用 隔离考场考试。 8.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