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沪科指南〔2021〕13 号 关于发布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 “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 科技创新中心,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21年度“科技创 新行动计划”“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专题一、“一带一路”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 合作目标:支撑“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一带 一路”创新之路建设及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平台共建、 — 1 — 成果共享”为理念实现高水平科技合作,为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 展贡献科技力量。 支持领域:先进制造(优先支持人机共融关键技术研究)、 疾病防治(优先支持传染病防治研究)、基础设施工程(优先支 持铁路运输安全智控技术研究)、节能减排技术(优先支持碳中 和关键技术研究)、防灾减灾(优先支持环境气候风险与公共健 康治理研究)。 合作内容:实验室合作各方通过人员交流、学术研讨、开展 联合研究并以国际联合实验室名义发表高水平论文等方式,推进 与“一带一路”国家在科技领域务实合作。在共同关注的优先领 域联合推进科技研究、开发和应用,共同培养高水平、国际化的 研发与管理人才,积极探索创新合作共建机制与管理运行模式。 执行期限: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50万元。 限项规则:每个单位限报1项。 补充说明:原则上不再重复支持与已立项支持的联合实验室 研究领域重合的申报。 专题二、“一带一路”技术转移服务领域合作 合作目标:支撑“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一带 一路”创新之路建设及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双向流动、 共育生态”为理念实现高水平国际技术转移或跨境孵化,将技术 成果转移转化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 2 — 合作内容:与“一带一路”国家共建实体化、市场化运作的 技术转移或跨境孵化服务机构,以搭建技术转移信息平台、组织 对接活动、拓展技术转移协作网络等方式,促成转移或孵化项目 落地,探索与“一带一路”国家共建科技园区或双向孵化基地。 执行期限: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100万元。 限项规则:每个单位限报1项。 补充说明:不再重复支持已立项支持成熟服务渠道或已有本 专题执行期内项目的合作国别(老挝、马来西亚、白俄罗斯、葡 萄牙、俄罗斯、菲律宾、保加利亚) 。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遵循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组 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 2.研究内容已经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伦理准则,遵守人 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法规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 关规定,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 真实性,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 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4.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 案的同时,上传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与理由。 — 3 — 5.申报单位需与外方合作伙伴有较好的国际合作基础,须提 交其与外方合作伙伴签署的有效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影印件一份 (如系外文,须附有效中文译件)。合作协议或文本的具体要求 如下:(a)注明签字双方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或职称) 及联络方式等具体信息,或在文本之外另纸说明; (b)包含合作 期限、合作内容、各方投入、分工、知识产权等权益分配和签署 日期等要件; (c)约定的合作内容须与申报项目的研究内容相符; (d)合作文本及说明材料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6.申报单位若为企业,须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下列保证书: (a)企业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2:1;(b)与合 作外方企业间无授权使用专利(技术)、无互相拥有股份的技术 转移。 7.用以证明申报主体满足上述申报要求的相关文件及书面 材料需扫描成电子版并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申报系统。 8.本指南中的“一带一路”国家具体以“中国一带一路网” (https://www.yidaiyilu.gov.cn/)所列国别清单为准。 三、申报方式 1.项目申报采用网上申报方式,无需送交纸质材料。申请人 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http://www.sh.gov.cn)--政务服务 --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进入申报页面,或 者直接通过域名http://czkj.sheic.org.cn/进入申报页面: — 4 —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如尚未注册账号,请 先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转 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 技”用户账号绑定,再进行项目申报;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1年5月8日9:00,截止时间(含 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1年5月26日16:30。 四、评审方式 采用第一轮通讯评审、第二轮见面会评审方式。 五、立项公示 上海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 、4008205114(手机)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此件主动公开) — 5 — 上海市科委办公室 — 6 — 2021 年 4 月 27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