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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2020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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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 2020 届推荐免试研究生实施细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为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推免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学院班子成员、 纪检委员和部分院硕士导师等为成员的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推免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客观、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择优推荐的原则。 (三)坚持兼顾各专业间平衡的原则。 (四)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 三、推免方式、名额及条件 (一)学院免试研究生总名额及拟定推免名单,具体推荐条件见文件。 (二)学院可以推荐研究生支教团人选,参与学校统一面试推荐。具体推荐 条件见文件。 (三)对有特殊学术专长,但未达到学院的推免排名且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 需由三名以上本校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名额不限。(具体推荐条件见校文 件)。 (四)以上三种形式,只能任选一项,多选无效,名单确定后在学院公示无 异议后上报学校。 四、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4 学院在综合排名时,按照课程成绩(K)、英语成绩(Y)、学术获奖及创新 创业能力(X)、文艺、体育特长及社会工作等方面(W)四项得出综合成绩(Z) 并排序, 具体测评办法如下: (一)综合成绩测评办法 综合成绩(Z)=课程成绩(K)× 60% +英语成绩(Y)× 20%+学术获奖及创 新创业能力(X)× 18%+文艺、体育特长及社会工作等方面(W)× 2% ; (二)学习成绩计算办法 学习成绩(X)=[平均学分绩点(J)-1] ×10+60。 (三)英语成绩计算办法 1、四级(CET-4)大于或等于 460 分的英语成绩(Y)按下式计算:英语成 绩(Y)=80+(四级实际成绩-460)×20/(710-460); 2、六级(CET-6)大于或等于 425 分,英语成绩(Y)按下式计算:英语成 绩(Y)=85+(六级实际成绩-425)×15/(710-425)。 以上两种计算办法取最高值。 (四)学术获奖及创新创业能力认定办法 1、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类别及系数认定 (1)类别认定: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 A、B 类项目列表 最新版认定相关比赛类别,全国智能农业装备创新大赛和全国农建创新大赛认定 为 B 类比赛,其他比赛不再认定。 (2)认定细则 A 类赛事:个人参赛获得全国大学生科技类、创新类学科竞赛一等奖者,加 60 分;二等奖者,加 40 分;三等奖者,加 20 分。团队参赛获得全国大学生科技 2/4 类、创新类学科竞赛一等奖者,队长或第一负责人加 60 分,队员加 30 分;二等 奖者,队长或第一负责人加 40 分,队员加 20 分;三等奖者,队长或第一负责人 加 20 分,队员加 10 分。 B 类赛事:个人参加国家级或省级大学生科技类、创新类学科竞赛一等奖项 者,加 40 分;二等奖者,加 20 分;三等奖者,加 10 分。团队参加国家级或省 级大学生科技类、创新类学科竞赛一等奖项者,队长或第一负责人加 40 分,队 员加 20 分;二等奖者,队长或第一负责人加 20 分,队员加 10 分;三等奖者, 队长或第一负责人加 10 分,队员加 5 分。 以上赛事没有明确队长或第一负责人,所有成员都按队员加分。 2、在一类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加 60 分,在二类刊物上发表第一 作者学术论文者加 40 分,在三类刊物上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者加 5 分。对于 未见刊的学术论文,不加分。 3、主持国家级大创项目加 20 分,主持省级大创项目加 10 分,主持校级大 创项目考核优秀者加 5 分,主持校级大创项目考核合格者加 1 分。大创项目参加 者:国家级加 5 分、省级加 3 分、校级加 1 分。到结题时间未结题成功的大创项 目不予以加分,未到结题时间的大创项目全部加分减半。 4、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完成人加 40 分,获得申请授权国家实用新 型专利、外观专利第一完成人加 10 分。以上均提供专利证书。 备注: ① 以上所列项目安徽农业大学必须为第一单位。 ②设特等奖奖项的赛事,特等奖参照表内一等奖计分,一等奖参照二等奖计 分,依此类推。 3/4 ② 以上同一比赛或项目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分计算,此项加分满分 100 分。 ④参加赛事获得奖励但在材料报送截止日前证书未取得同学,须提供官方公 示文件或比赛主办单位证明材料。 (五)文艺、体育特长及社会工作等方面认定办法 1、代表安徽农业大学参加比赛并获得省级及以上文艺比赛一等奖、体育比 赛第一名奖加 100 分;代表安徽农业大学参加比赛并获得省级及以上文艺比赛二、 三等奖、体育比赛第二、三名奖加 60 分;获得校级文艺比赛一等奖、体育比赛 第一名奖加 50 分;获得校级文艺比赛二、三等奖、体育比赛第二、三名奖加 20 分; 2、获得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加 80 分,获得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 荣誉称号 50 分,获得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加 20 分。以上奖项同时获得者不重复加 分,此项最高分为 100 分。 3、在校期间有献血经历加 20 分(须提供献血证),有志愿服务经历的加 20 分(须提供相关证明)。 以上赛事必须代表安徽农业大学。 五、附则 (一)本实施细则如有不尽之处,由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三)本实施细则如有与学校文件冲突,以学校及上级文件为主。 安徽农业大学工学院 2019 年 5 月 20 日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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