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管理与关务学院办公用品管理规定.doc
上海海关学院处室文件 关院工商〔2019〕14 号 工商管理与关务学院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工商学院全体教师: 为规范我院办公用品的管理、领取和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 效率,满足教师的办公需求,倡导勤俭节约、物尽其用,杜绝铺 张浪费,管好用好办公用品,特制定本规定。 一、办公用品范围 办公用品指本部门办公所需的各种物品,包括:笔墨、信(稿) 纸、文件夹、剪刀、订书机、回形针、双面胶、笔筒等。还包括 扫帚、抹布、拖把等卫生工具。 二、办公用品的管理 1、办公用品的管理由办公室秘书专人负责,并备好办公用品 领取登记表(册)。 2、可根据财务管理规定采购或向综合保障处领取办公用品, 适时增加库存,保障供给。随时掌握库存物品的数量和需求情况。 确保账物相符。 三、办公用品的领取 1、领取的原则:目的明确,一次一领,随用随领,专领专用。 2、领取物品的登记工作。教师领取物品时,必须签字或盖章。 3、管理员每学期进行一次库存盘点工作。 4、遇有新分配或调入人员,须配套发放办公用品。 四、办公用品的使用 1、教师要树立节约使用的思想,在日常工作中,努力降低办 公成本。 2、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不得挪作私用,不得将办公用品 随意丢弃废置。 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2019 年 12 月 23 日 -2- -3- 本处:存档(1)。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