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普通本科学生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doc
西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新闻学院) 普通本科学生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 (2016 年 9 月 8 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为激发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鼓励学生积极践行“传媒六 艺” ,培养具有“人文情怀、国际视野、系统思维、批判性创新思维和信息化应用能力”的 高素质人才,根据《西北师范大学普通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西师发【2016】 41 号》)文件精神,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条 基本条件 1、具有西北师范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勤奋学习,勤俭节约;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弘扬正气;艰苦奋斗,情趣健康; 3、本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列本班前 60%; 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及格(身体残疾或确实丧失运动能力免予 测试的学生除外) ; 5、本人必须向学院提交参加奖学金评定的书面申请和相关材料。 第二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无奖学金评定资格 (1)本学年度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理的; (2)本学年内延修者; (3)本学年休学者。 第三条 其他规定 1、享受学校奖学金者,不重复享受学院同项目奖学金奖金,只颁发荣誉证书; 2、本学年转专业学生在原学院评定。 第四条 评定程序 1、本人申请; 2、各班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小组成员由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副班长及学生 代表 3 人等人组成,班主任担任组长,班长、团支部书记任副组长,以学院奖学金评定办 法为依据进行初评,初评结果必须向全班学生公布; 3、初评结果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学院学生“三开”平台进行评定; 4、奖学金评定结果向全院学生公示后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第五条 学院奖学金的资金由学校按每生每学年 130 元的标准下拨(一年级学生不评定 学院奖学金)。奖金由财务处按月发放(10 个月)。 第六条 奖学金评定材料的时间界限为上一年 9 月 1 日至当年 8 月 31 日。 第七条 本学年度内学生获得多项单项奖学金,奖励金额累加计算;同时获得多项单 1 项奖学金和综合奖学金,多项单项奖学金奖励金额累加后,与各综合奖学金相比,奖励金 额依据“就高”原则只享受最高额度。本学年度内个人或团体获得多项同类竞赛奖项者, 只能“就高”参评一项。 第八条 学院奖学金奖项设置及获奖条件 一、道德风尚奖 1、参评条件:在校内外有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励志成才、参军立功等突出事迹;或 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助人为乐,有突出事迹者;或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事迹; 或有其他突出事迹。 2、奖励金额:每人 300 元。 二、学习优秀奖 1、参评条件:本学年课程成绩平均绩点列本班前 10%,无补考、重修、重考记录。 2、奖励金额:每人 800 元。 三、学习进步奖 1、参评条件:本学年学习成绩有明显进步,在班内排名与上一学年相比提高 30%,无 补考、重修、重考记录;此奖项仅在三、四年级学生中评定;奖励人数不超过班级学生总 数的 5%。 2、奖励金额:每人 300 元。 四、学术科研奖 1、参评条件:本学年必修课成绩合格,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业论 文(C类及以上刊物) ;或科研成果获校级(含)以上奖励;或获得发明专利;或出版专著。 2、奖励金额:每人 800 元。 五、“六艺之星”奖 1、参评条件:在校级及以上专业竞赛中获得三等(铜奖)及以上奖励;或以第一作者 身份发表新闻及文学艺术作品 (市级及以上刊物) ;或作为第一作者主创的影视作品在中央、 省、市电视台播放;或在省、市电视台及大型活动中担任主持。 2、奖励金额:每人 800 元。 六、文体优胜奖 1、参评条件:本学年个人或团体参加各类文体竞赛活动获得校级三等(铜奖)或第六 名(含)以上奖励;或组织参加校、院文体活动表现突出者。 2、奖励金额:每人 300 元。 七、创新创业奖 (1)参评条件:本学年个人或团体在学校或学院组织参加的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校级 三等奖(含)或第六名(含)以上奖励;或在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取得优秀成 果,项目获得“大学生创业基金”立项资助或一定社会融资,经工商注册且经营良好等。 (2)奖励金额:500 元。 八、模范学生干部奖 1、参评条件:本学年担任团委学生会干部、社团干部、班干部及其他学生组织干部, 2 工作满一年,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表现突出; 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本学年学业成绩列本班前 30%。班干部获奖比 例不超过班级学生总数的 3%,团委学生会干部获奖比例不超过干部总人数 10%。 2、奖励金额:每人 500 元。 九、自立成才奖 1、参评条件:本学年个人或团体在学校或学院组织开展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 服务等学生“三自”工作中表现突出;或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以勤代助” 、志愿服务、公 益活动等表现突出。 2、奖励金额:300 元 十、文明宿舍奖 1、参评条件:本学年在学校和学院宿舍检查评比中表现突出;或在学院组织的宿舍评 比活动中取得“优秀宿舍”等荣誉称号。 2、奖励金额:500 元 十一、三好学生奖 1、参评条件:本学年获得道德风尚奖;本学年获得学习优秀奖;本学年获得其他单项 奖学金。 2、奖励金额:1000元。 十二、优秀学生奖 1、参评条件:本学年综合测评在班级排名前 5%。 2、奖励金额:1000元。 第九条 附 则 1、办法由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传媒学院(新闻学院) 二○一六年九月八日 3 传媒学院(新闻学院)2016 年本科生奖学金审批表 申请年度:2015-2016 学年度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政治面貌 学 院 申请时间: 年 月 出生年月 籍 贯 年级及班级 学 号 所在班级人数 体质测试成绩 课程绩点班级排名 综测成绩班级排名 申请奖项 申请理由 班 级 推 荐 意 见 学 院 评 定 意 见 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每张审批表限申报一项奖学金。 4 (盖章) 年 月 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