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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号关于2023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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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首都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首都师范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文件 共青团首都师范大学委员会 招就处发[2023]21 号 学发[2023]25 号 研工发[2023] 5 号 团发[2023]10 号 关于开展 2023 届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各院系: 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是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毕业生就业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鼓励大学生积极进取,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成才观, 市教委、团市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 业生评选工作的意见》(京教学[2012]1 号)。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 校实际情况,2023 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分市级和校级两种,本科和研 究生各占毕业生人数的 5%(毕业生总人数不足 20 人的单位可推荐 1 人参评)。请各院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 2023 届 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一、评选办法 1 1.2023 届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附件一) 2.2023 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附件二) 二、有关说明 1.各院系须填报的优秀毕业生材料如下: (1)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一份(分市级、校级),院系应收 集学生报名的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电子版作为存档依据。 (2)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要求纸质版与电子版名单各一份(内 容依次为学号、姓名、性别、民族、学历、专业、身份证号),书面 名单加盖院系公章,在盖章前(签署院系意见前)要详细审查填写内 容是否属实。 2.各院系可根据《2023 届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及《2023 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酌情制定适合本院系的具体标准,进行 评选、审核,并完成公示(公示期为 3 天)。 3.各院系将市级优秀毕业生与校级优秀毕业生的上述材料须分 开递交,在 6 月 1 日 17:00 前将优秀毕业生电子版材料发到胡佳慧 办公系统,申请材料命名为“**院系+2023 届优秀毕业生材料”,压 缩包内包含市级及校级两类申请材料,纸质版送至招生就业处 210 室 (登记表及汇总表均需要加盖学院公章)。 三、优秀毕业生相关表格 1.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本科生登记表(附件三) 2. 首都师范大学优秀毕业本科生登记表(附件四) 2 3. 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五) 4. 首都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附件六) 5. 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七) 6.2023 届优秀毕业本科生人数列表(附件八) 7.2023 届优秀毕业研究生人数列表(附件九) 首都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学生工作部(处) 研究生工作部 团委 2023 年 5 月 15 日 附件一 2023 届市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 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 到“两个维护” 。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 德。 3.学习认真刻苦,在校期间成绩优异,表现突出,获得两次 (含两次)以上校级(含校级)以上各类奖励。 3 4.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 力,其中获得国家、省(市)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在 校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 可优先推荐评选。 5.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西部、到艰苦 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6.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 选。 7.各院系可酌情制定适合本院系的具体标准。 二、要求 各院(系)一定要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进行;酝酿、评选优秀毕业 生工作可在学校布置后开始,到毕业时再根据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成 绩予以确认。评选优秀毕业生时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广泛征求 任课老师和班主任的意见,认真填写《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 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校招生就业处审核并报北京市教委批准。 4 附件二 2023 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条件 1.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 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 到“两个维护” 。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有较强的诚信意识和良好的学术道德。 3.学习认真刻苦,在校期间成绩优异,表现突出,获得一次 (含一次)以上校级(含校级)以上各类奖励。 4.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 力,其中获得国家、省(市)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在校 期间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可优 先推荐评选。 5.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西部、到艰苦 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 6.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毕业生,不得参加评 选。 7.各院系可酌情制定适合本院系的具体标准。 二、要求 各院系一定要严格按照评选办法进行;酝酿、评选校级优秀毕业 生的工作可在学校布置后开始,到毕业时再根据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 5 成绩予以确认。评选优秀毕业生的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广 泛征求任课老师和班主任的意见,认真填写《首都师范大学优秀毕业 生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校招生就业处批准。 6 附件三 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本科生登记表 学校: 姓名 性别 学历 生源 专业 民族 政治面目 毕业 去向 就业单位所在地区 获 奖 情 况 (包括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 先 进 事 迹 简 介 系(院)意见 学校意见 7 (盖章) 年 月 (盖章) 日 年 8 月 日 附件四 首都师范大学优秀毕业本科生登记表 学校: 姓名 性别 学历 生源 专业 民族 政治面目 毕业 去向 就业单位所在地区 获 奖 情 况 (包括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 先 进 事 迹 简 介 系(院)意见 学校意见 9 (盖章) 年 月 (盖章) 日 年 10 月 日 附件五 北京地区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政治 姓名 学号 性别 民族 面貌 院系 出生 专 硕/博 业 日期 思 想 表 现 学 习 成 绩 科 研 成 果 及 获 奖 情 况 11 导 师 意 签 名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盖 年 月 日 见 院 系 意 见 学 校 意 章 见 12 附件六 首都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政治 姓名 学号 性别 民族 面貌 院系 出生 专 硕/博 业 日期 思 想 表 现 学 习 成 绩 科 研 成 果 及 获 奖 情 况 13 导 师 意 签 名 年 月 日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盖 年 月 日 见 院 系 意 见 学 校 意 章 见 14 附件七 市级优秀毕业本科生汇总表 序号 学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历 专业 身份证号 校级优秀毕业本科生汇总表 序号 学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历 15 专业 身份证号 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序号 学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历 16 专业 身份证号 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序号 学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学历 17 专业 身份证号 附件八 2023 届优秀毕业本专科生人数列表 18 序号 院系 市级 校级 1 文学院 12 12 2 历史学院 6 6 3 政法学院 5 5 4 教育学院 4 4 5 心理学院 2 2 6 外国语学院 14 14 7 管理学院 6 6 8 音乐学院 6 6 9 美术学院 9 9 10 数学科学学院 11 11 11 物理系 8 8 12 化学系 6 6 13 生命科学学院 6 6 14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7 7 16 信息工程学院 11 11 17 初等教育学院 21 21 18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3 19 19 学前教育学院 14 14 20 学前教育学院(高职) 1 1 21 学前教育学院(贯通培养) 5 5 22 燕都学院 2 2 159 159 总计 附件九 2023 届优秀毕业研究生人数列表 20 序号 院系 市级 校级 1 文学院 12 12 2 历史学院 7 7 3 政法学院 6 6 4 教育学院 6 6 5 教师教育学院 22 22 6 心理学院 6 6 7 外国语学院 5 5 8 管理学院 3 3 9 音乐学院 4 4 10 美术学院 5 5 11 数学科学学院 10 10 12 物理系 4 4 13 化学系 4 4 14 生命科学学院 7 7 15 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 11 11 16 信息工程学院 5 5 17 初等教育学院 8 8 21 18 马克思主义学院 4 4 19 学前教育学院 3 3 20 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3 3 总计 135 135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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