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关院经〔2021〕8号海关与公共经济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doc
上海海关学院处室文件 关院经〔2021〕8 号 海关与公共经济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 本科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 (教高〔2019〕 6 号)要求,构建“三全育人”格局,进一步强化学生指导,践 行“致知 力行 慎独 忠诚”的校训,促进学生自主学习与教师指 导相结合,构建全员育人的本科生导师工作体系,培养具有创新 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涉外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现制定《海关 与公共经济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教育方针,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为本”,推进 “四个回归”,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落实成果导向教育理念, 构建本科生导师制体制机制,激发教师育人内生动力,提升教师 育人能力,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注重学生个性发展,促进学 生全面健康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动我院高等教育高质量 发展。 二、组织领导和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实施教师全程指导学生制度,教师与指导学生 Commented [1]: 放到第八条说明部分 相对固定,使教师和学生之间建立起明确的、相对固定的、连续 Commented [2]: 放到第八条说明部分 性的和谐师生关系,构建以学生为本,教师教书育人的新平台。 (一)学院成立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 分管教学副院长、各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为成 员。院办为小组办事机构。 (二)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的 政策制定,负责对学院本科生导师制的实施进行指导,对学院本 科生导师制的实施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与考核。 (三)教研室确定本科生导师名单,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三、导师基本条件 (一)恪守教师的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热爱学生,具有敬 业精神。 (二)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在职在岗教师。 四、导师职责 (一)关心学生的思想进步,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知识、能力、 素质协调发展。 (二)言传身教,立德树人,以自己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 的职业道德影响学生,指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 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 -2- (三)注重学生的个性健康发展和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创 新精神以及专业素质的培养。 (四)主动联系学生,和学生保持相对稳定的接触,了解学 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给予关心和帮助。 (五)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和规划职业生涯发展。 1.指导学生选课、专业及专业方向选择、辅修、学业帮扶等。 2.指导学生参加各种学科竞赛及与专业相关的第二课堂活动; 指导学生参加各种专业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 3.指导学生科研实践,结合导师的科研工作,培养学生文献 查阅、调查研究、数据处理、论文书写等初步的科研能力。 4.指导学生专业调查与实习,指导学生毕业实习等。 5.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6.指导学生出国学习、考研、就业等。 (六)客观、公正评议学生的接受指导情况。对违反规定不 接受指导,不正常参加指导活动,不完成规定的指导任务的学生 等,由导师向学院提出处理意见。 五、学生职责 (一)尊重导师,主动与导师联系,寻求导师的指导和帮助。 (二)根据导师的意见与本人的实际情况调整本学期的学习 计划。 (三)认真听取导师的指导意见和建议,完成导师布置的与 -3- 本人学业相关的任务。 (四)客观、公正评议导师的指导情况。 六、过程管理 (一)符合条件的教师原则上都应担任导师,并在学院的指 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 (二)实行师生双向选择或学院随机安排。原则上一个导师 一个年级指导学生不得超过 6 人。 (三)学院确定导师及其学生名单后,在学院正式公布。师 生指导关系一旦确定,应保持指导的持续性,若因导师工作变动、 学生专业调整等原因,经教研室研究可以变更调整指导关系。若 中途学生需更换导师,由学生向学院导师制工作小组申请,学院 负责审核、调整。 (四)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可以使用网络教学工具,实现分 组管理、指导全程记录等。 (五)每月至少指导学生 1 次,提供记录表(也可在激励计 划工作日志中记录)。年终提供指导学生综合情况表。 七、导师工作认定 每年导师指导学生学习、实践、创新创业、科研、就业等情 况与学生反馈情况,综合确定每位导师指导学生工作情况。由教 研室确定每位导师指导业绩等级,在年度个人考核、部门绩效分 配及相关经费使用中予以体现。 导师指导学生过程中所需经费报专业负责人审定,并在专业 -4- 建设费中列支。 八、本办法从 2021 年开始执行,从 2019 级学生开始实行。 本办法由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海关与公共经济学院 2021 年 3 月 附件 1: 海关与公共经济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指导记录表 附件 2: 海关与公共经济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指导学生综 合情况表(202*年度) -5- 海关与公共经济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指导记录表 时间 地点 学生签名 指导教师 简列主要内容即可 指导内容 -6- 海关与公共经济学院本科生导师制指导学生综合情况表(202*年度) 学生 指导教师 专业、班级 勿繁琐,写实,尽量可明确和量化。 学生取得的 成绩 存在的问题 及改进措施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