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2019年省公益研究基金申报指南.docx
附件 4 2019 年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 计划申报指南 2019 年度全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计划将以培育壮 大新动能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为出发点,以解放思想推动 高质量发展为着力点,坚持围绕科技创新引领“一带五基地” 建设和“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实施等全省中心工作,坚持 “需求导向、注重实效、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组 织实施一批科技战略研究项目,为宏观决策、科技规划和产 业技术预测提供依据。 一、组织方式 拟分四个层级,即 A 类、B 类、C 类和 D 类。根据不同 类型项目分别采取定向委托、定向择优、竞争择优等立项方 式,遴选承担单位。 A 类项目拟通过定向委托、定向择优等方式,面向省内 重点研究单位组织申报,鼓励联合省外高水平科研人员共同 参与。拟支持项目 10 个,每个项目安排省财政资金 15 万元, 支持周期 6 个月。需完成不少于 3 万字的研究报告、5000 字 的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成果应被省科技厅采纳应用,或得到 中央、我省领导批示,或在国家、省主要媒体上公开发表 (需注明为“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资助项目”) 。重 1 点研究方向如下: 1.促进科技成果在辽转化,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 建设的对策研究。 2.沈大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驱动发展策略研究。 3.辽宁省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专题研究 4.我省材料与制造及氢燃料电池汽车等领域核心技术 攻关对我省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影响研究。 5.我省能源、环保产业科技创新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 6.辽宁省人工智能及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路线图 研究与统计评价。 7.依靠科技创新支撑我省生物医药产业做大做强的对 策研究。 8.科技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战略研究。 9.辽宁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路径研究。 10.科技创新支撑辽宁经济高质量发展动态形势分析研 究。 11.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壮大新动能,促 进高质量发展的其他重点热点问题思路对策研究。 B 类项目拟通过定向委托、定向择优、竞争择优等方式, 面向省内相关研究单位组织申报。拟支持项目 10 个,每个 项目安排省财政资金 10 万元,支持周期 9 个月。需完成不 少于 2 万字的研究报告、3000 字的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成果 2 被省内相关决策应用部门采纳。相关成果在媒体、期刊、内 参上发表需注明为“辽宁省科学事业公益研究基金资助项 目”。重点研究方向如下: 1.“十四五”期间辽宁省科技创新重点领域技术预测研 究。 2.我省海洋产业科技创新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 3.辽宁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策略研究。 4.全省科技政策落实绩效评估问题研究。 5.在我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试点专题研究。 6.省内重点创新主体创新活跃度调查研究。 7.扩大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权,建立容错、试 错机制问题研究。 8.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机构评估专题研究。 9.弘扬科学精神,转变科研学风,加强科研诚信评价与 监督体系建设研究。 10.我省科技创新立法若干问题研究。 11.我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创新环境的其他重点 热点问题思路对策研究。 C 类项目拟通过竞争择优面向省内法人机构开放申报。 拟支持项目 10 个,每个项目安排省财政资金 5 万元,支持 周期 12 个月。项目研究成果要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并以此 作为结题依据。至少需提供一篇调研报告。重点研究方向如 3 下: 围绕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培育壮大新动能,构建协同创 新格局,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扩大科技开放 合作,推进创新成果在民生领域共享等方面开展自由探索。 支持基于一线实地调研、数据收集分析、案例分析等为基础 开展调研类、实证类研究,研究结果要有针对性的解决当前 科技创新面临的实际问题。 D 类项目拟通过竞争择优面向省内法人机构开放申报。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40 岁。拟安排项目 10 个。每 个项目支持经费 3 万元,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支持周期 12 个月。项目研究成果至少需提供一篇调研报告。重点研究方 向如下: 支持围绕深化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培育壮大新动能,提 升科技园区发展水平,健全完善技术转移体系,大力推进企 业创新发展,优化科技创新平台布局,推进县域创新驱动发 展,提升科技支撑社会事业能力,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推进对内对外科技开放合作,大力弘扬科学精神等方面开展 研究,为科技创新支撑引领辽宁振兴出谋划策,广集众智, 提供科学决策参考。 二、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符合指南确定的方向,项目名称与研究内 容应符合本计划定位要求。研究要具有重要意义及自主创新 4 性,立项依据充分,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2.鼓励联合省外高水平研发机构和团队申报。鼓励具有 法人资格的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产业技术创新平台、 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相关研究项目。鼓励科研单位与高新区等 科技园区联合申报相关研究项目。 3.项目承担单位能够为项目实施提供仪器设备、资金等 科研条件,保障项目实施。项目承担单位给予等额经费配套 的优先予以考虑。 4.项目负责人要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项目组织能力, 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以上学位。 5.定向委托、定向择优申报优先考虑在相关领域有较好 研究基础的单位及团队,曾参与国家和我省科技政策相关方 面试点工作的单位及团队,在工作中直接面对相关领域具体 问题并有较好解决方案的单位和团队。 6.存在以下情况的人员受限制申报:承担省级各类科技 计划项目处于在研中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承担的 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未通过验收结题的不得作为项目负 责人;有财政资金使用违纪、科研失信、学术不端行为的不 得参与申报。 三、申报要求 1.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 究项目同时申报。原则上,各单位推荐申报不超过 5 项。 5 2.上述各类项目均由各单位初审推荐,由省科技厅统一 组织评审。 3.项目预算应合理真实、申报单位承诺的自筹资金足额 到位。 4.项目的合作协议要明确双方工作任务、经费配置等情 况,并加盖双方公章。项目执行开始日期以项目合同盖章日 期为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陈嘉铂, 23983101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