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上海海关学院关于规范信息载体.docx

CALL ME BABY-叫我宝贝4 页 23.3 KB下载文档
上海海关学院关于规范信息载体.docx上海海关学院关于规范信息载体.docx上海海关学院关于规范信息载体.docx上海海关学院关于规范信息载体.docx
当前文档共4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上海海关学院关于规范信息载体.docx

上海海关学院关于规范信息载体 管理工作的办法 (2014 年 4 月 30 日 沪关院〔2014〕60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 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关于改进文风的要求,规范上海海关学院信息载体 管理,做好信息报送工作,逐步取消纸质信息载体,推进信息电子化和制 度化进程,营造良好校内外舆论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工作由学院办公室归口管理。基本任务是:采集、处理、 通报、存储信息,为领导决策、业务工作和基层建设服务;开展信息工作 经验交流,了解、指导、协调、推动学院各部门开展信息工作。 第二章 信息载体 第三条 学院信息载体分为以下几类: (一)办公室负责《综合信息呈报》《署内信息快报》(报总署办公 厅),《教培信息》(报总署教培中心),《学院信息动态》(于学院网 站每日发布) (二)政工办负责《政工信息》(报总署政工办和上海市教委); (三)监审室负责《纪检监察工作信息》(报总署监察局); (四)培训部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党校工作通讯》(报中央党校国家 机关分校和总署教培中心); (五)学院各部门负责《部门工作情况简报》(于学院网站不定期发 布); (六)新媒体,包括微博、微信、人人、手机报、网络视频、移动电 视等新媒体平台。 第三章 撰写要求 第四条加强对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发挥服务决策的作用。鼓励利用校 园网和各部门网站向社会做好信息公开宣传工作。 第五条 学院各部门应对采集到的信息认真进行筛选,内容要求: (一)反映学院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的稿件; (二)通过鉴定或验收的最新科研成果、科技推广、服务社会等方面 的成果以及师生个人所获得的体现学院社会影响力的荣誉和奖励(一般为 校级以上); (三)反映学生思想、学习和文化体育、生活等方面的重要活动; (四)具有创新性和示范作用,对其他部门工作有启示、借鉴意义的 特色工作、作法等。 第六条格式规范要求: (一)报送稿件要语言朴实、通顺、用词准确,表达清楚,中心内容 突出,无错别字、无病句; (二)标题要主题突出,字数应控制在 25 个字以内;主体内容一般不 超过 500 字; (三)标题字体为方正小标宋小二号,居中对齐;正文字体为方正仿 宋三号;28 磅行距,首行缩进 2 个字符,两端对齐; (四)稿件内容要写清楚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简要过程、结果等, 重要人员的单位、姓名、职务要准确、清楚; 第七条 图片要求: (一)报送的图片,要求画面清晰,紧扣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 事件的进程; (二)要有图片说明,色彩、亮度适中,比例协调,Jpg 格式,每张尺 寸不超过 1MB,且图片数量限制在 3 张以内。 第八条 时限要求: (一)信息稿件的发送应及时,一般当天的信息应当天或隔天(即一 个工作日内)发送至办公室指定邮箱; (二)工作日每天下午 15:00 点之前发送至邮箱的稿件,如无特殊原 因,原则上当天发布,15:00 点之后发送的稿件第二天发布; (三)一般事件应一事一报,连续性、系列性的活动不用分开报送, 应待全部活动结束后综合报送。 第四章 报送方式 第九条为贯彻精简规范的原则,除需要报送的信息稿件以外,其他 信息均由相关部门负责在门户网站各个子版块及部门网站上发布。暂时保 留各部门电子版文本简报,今后逐步取消在 Foxmail 和 Outlook 邮件系统 中群发,过渡期为 1 至 2 年。 第十条 学院各部门确定 1 名信息员,专人负责本部门的信息稿件的 撰写、修改和报送工作,稿件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通过。 第十一条 信息员将电子稿件和照片发送至办公室信息联络员邮箱, 并电话告知。 第五章 奖励计分 第十二条 奖励机制:办公室定期发布《季度信息稿件报送及录用情 况的分析报告》,在此基础上以年度积分为依据,每年评选一次信息报送 工作先进单位、校园优秀信息员,对信息报送工作做得较为出色的单位和 个人予以表彰。 第十三条计分方式: (一)每则报送至办公室的稿件计基础分 1 分; (二)每则被办公室采用的信息稿件消息类加 1 分,配发照片的再加 1 分; (三)撰写质量上佳且无需修改的稿件额外加 2 分; (四)经《综合信息呈报》、《中央国家机关党校工作通讯》采用的 稿件加 20 分; (五)经《署内信息快报》《教培信息》《政工信息》《纪检监察工 作信息》采用的稿件加 10 分; (六)被国家级、省级媒体转载的稿件分别加 20 分和 10 分; (七)多个部门联合发布的信息稿件,各个部门均计分一次。 第六章 新媒体管理 第十四条因工作需要在提供相关服务的新媒体平台上开设账户和发 布内容的部门或团体,均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开通。对已有的 新媒体,由各部门或团体向办公室报备,办公室汇总建立完整规范的档案。 第十五条 新媒体账号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日常管理, 建立部门或团体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并签署《上海海关学院互联 网信息安全责任书》。 第十六条 建立新媒体平台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总 署信息宣传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学院声誉。鼓励发布展现学院形象、为师 生提供便利的信息,发布单位必须对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不发布损 害国家荣誉的信息,不发布虚假、侵权信息,不发布可能导致泄密或侵害 学院利益的信息。 第十七条 各部门或团体要对新媒体账号及内容加强日常管理,必要 时实行 24 小时监控。如发现不良信息,要及时与办公室联系协商处理, 必要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 第十八条 违反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学 院有权责令其停止运行,并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上海海关学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