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与审批表.doc

Shine (光芒)1 页 101.5 KB下载文档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与审批表.doc
当前文档共1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与审批表.doc

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生延长修业年限申请与审批表 编号: ~ 学年第 学生姓名 性 别 学期 学 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原 班 级 级 班 规定学分 已修学分 课程名称 学 分 开设学期 申 请 修 读 课 程 (不够填写时可按该格式另行附表,附表须加盖公章) 延 修 原 因 学生在标准修业年限(四年)内,未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根据《<鞍山 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管理规定>补充规定》(鞍师发[2009]87 号)第三十八条规 定,该生符合延修条件,申请继续在校学习。 延长修业年限的学生按在校生进行管理。延长修业年限学生的学费按申请修读 的课程学分学费标准收取。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八年)内所获得的学分未达到教学计划规定 者,颁发结业证书,按终身结业处理。 申请延修的学生须于每学期第三周内在网上进行申报重新修读课程,然后在规 定时间内到财务处缴纳课程学分学费,未缴费者申报无效。 本人知晓并遵守以上规定。 学生(签名): 家 长 意 见 家长签名: 日 期: 学 院 意 见 院长签名: 日 期: 教 务 处 意 见 处长签名: 日 期: 注:1.本表须由学生本人、学生家长、学生所在学院据实填写。 2.第八学期由学生上交到所在学院院办,所在学院签署意见后上报到教务处。 3.本表一式四份,教务处、财务处、学生所在学院、学生本人各执一份。 鞍山师范学院教务处制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