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做好2018年度校级开放课程项目申报的通知.doc
上海海关学院处室文件 关院教〔2018〕70 号 教务处关于做好 2018 年度校级开放课程项目申 报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为加强开放课程的建设,进一步鼓励教师有效运用网络教学 平台辅助教学,强化师生间教学互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教务 处自本年度开始将采用全新的课程中心平台,加大网络课程建设 力度,根据《上海海关学院开放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现就开展 2018 年度校级开放课程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学院各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正在开设的课程均可申报开放课 程。申报人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人是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编教师,并在立项 期间承担该课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对开展网络教学有一定认识; (二)申报人应在我院连续承担申报课程两轮及以上的理论 和实践教学。 二、申报要求 尚有未结项的校级(含)以上重点建设课程、精品课程、教 改项目、特色专业建设等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负责人 及课程本身不得申报本年度校级开放课程项目。 三、建设要求 校级开放课程项目建设周期 1 年,立项后应按照《上海海关 学 院 开 放 课 程 建 设 标 准 》, 在 学 院 网 络 课 程 中 心 平 台 (class.shcc.edu.cn)上实施开放课程建设。 申报者需要承诺完成平台“教师使用帮助”和“学生使用帮 助”的课程学习,并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开放课程建设培训课程。 四、申报办法 (一)申报课程负责人应如实填写《上海海关学院开放课程 项目立项申请表》,申报表一式叁份,纸张规格为 A4、双面打印。 (二)2018 年度校级开放课程申报的截止日期为 6 月 7 日, 申报材料经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系(部)盖章后,由各系(部) 教学秘书汇总后以系(部)为单位统一进行申报(纸质版及电子 版),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上海海关学院开放课程建设标准 2.开放课程项目立项申请表 -2- 2018 年 5 月 30 日 -3- 本处:存档(1)。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