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区民族委员会权责清单数据.xlsx
附件3 海南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权责清单数据 报送单位(加盖公章):海南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序 号 1 权力 权力 名称 类别 设定依据 报送人:靳翰东 报送日期:2021年9月7日 责任事项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部委规章】《内蒙古自治区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施 办法》第四条:国务院民族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负责指导 、监管公民民族成份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申请变更民族成份,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旗、县(市、区)民族事务 部门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公民变更民族 成份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旗、县(市、区)民族事务部门对变更申请提出初 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书面说明不予 受理的理由; 1.受理责任:对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分的材料。对上 (三)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 报材料的齐全性、内容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初审 以公文形式报盟、市民族事务部门审批。 ,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 对于十个工作日内不能提出初审意见的,经旗、县(市、 告知原因和需补充材料。 公民民 区)民族事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2.审查责任:对申请变更民族成分材料进行审核,根 族成份 行政确 盟、市民族事务部门应当在收到审批申请之日起的十个工 据提供材料,形成审核初步意见,进行公示,并上报 认 变更初 作日内,出具《内蒙古自治区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审批意见 市民族事务部门。 审 书》(附表三,以下简称《审批意见书》),并反馈给旗 3.决定责任: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不同意的 、县(市、区)民族事务部门。 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对于十个工作日内不能提出审核意见的,经盟、市民族事 4.事后监管责任:对申请变更材料归档并监督。 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要求应履行的责任。 (四)旗、县(市、区)民族事务部门应当在收到《审批 意见书》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意见告知申请人。审批 同意的,并将《审批意见书》抄送旗、县(市、区)公安 部门。 (五)旗、县(市、区)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五个工作日 内将民族事务部门《审批意见书》报盟、市公安局户籍管 理部门,盟、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 人口信息系统解锁,并存留相关材料复印件。民族事务部 门审批意见、公民申请书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存档, 派出所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登记。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部委规章】《内蒙古自治区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实 施办法》第十七条民族事务部门、公安部门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理 。 (一)对符合条件的公民变更民族成份的申请不予受理 的; (二)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登记、审批、变更公 民民族成份的; (三)违规审批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申请的; (四)违规登记或者变更公民民族成份的。 行政 责任 区划 主体 代码 海南区 民族事 务委员 会 150303 序 号 2 3 权力 权力 名称 类别 设定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行政 责任 区划 主体 代码 1.立案责任:发现社会市面用文不规范的行为,予以 审查,决定是否处罚。 2.调查责任:对违法行为,指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 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 1.【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法人员不得少于 2 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听取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社会市面用文 当事人辩解陈述并作记录。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 应当并用蒙汉两种文字; 。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旗 3.审查责任:应当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 对社会 【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海南区 罚款。 市面用 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第三十九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蒙古语言文字工作 民族事 行政处 2.【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书面告知当事 文不规 机构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 务委员 罚 并用管理办法》第十条:对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使用蒙文的 人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 范的处 法行为不予查处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会 ,经当地蒙古语文工作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未经指定擅 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罚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自从事社会市面蒙文翻译、书写、制作的,由当地蒙古语 5.决策责任:作出重大行政处罚的,依照相关规定进 文工作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营业,没收非 行集体讨论,作出具体处罚内容的决策。 法所得,可并处非法所得一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 6. 决定责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行政处罚告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 7.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 当事人。 8.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执行责令改 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处罚项目。 9.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1.准备阶段责任:区民宗局提出评选表彰初步工作方 案,经区委常委会审核同意后报区委、政府批准后, 由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下发评选表彰通知。 【行政法规】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 2.审核责任:对由各单位上报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全区民 法》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436号)第四条:各级人民政 资料,由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进 族团结 府应当积极开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各项活动,对为民族 行再次审核。 行政奖 进步模 团结进步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 励 3.公开公示责任:对拟表彰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进行 励。 范评选 公示。 及表彰 4.事后监管责任: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 人加强后续监督管理。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行政法规】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 治法》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436号)第三十二条 各 级人民政府行政部门违反本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由 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各级行政机关 工作人员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 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海南区 民族事 务委员 会 150303 150303 序 号 4 权力 权力 名称 类别 设定依据 责任事项 1.准备阶段责任:由区民宗局提出评选表彰初步工作 方案,经区委常委会审核同意并报区政府批准后,由 对学习 区政府办公室下发评选表彰通知。 使用蒙 2.审核责任:对由各单位上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古语言 【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资料,由全区学习和使用蒙古语文先进集体和先进个 文字成 行政奖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学习使用蒙古语言文字成绩突出 人评奖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再次审核。 绩突出 3.公开、公示责任:对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 励 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的单位 行公示。 和个人 4.事后监管责任:对全区学习使用蒙古语文先进集体 给予奖 和先进个人加强后续监督管理。 励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5 对民族 政策、 少数民 族语言 文字政 策、法 律法规 贯彻落 实情况 的监督 检查 6 对生产 、经营 清真食 品的单 位和个 人进行 检查 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 【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第三十九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蒙古语言文字工作 机构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 法行为不予查处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行政法规】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 1.组织责任: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民族政策、民族法律 治法》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436号)第三十条:各级人 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责任。 民政府民族工作部门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2.监督检查责任:定期不定期对民族政策、民族法律 每年将监督检查的情况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意见 法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民族政策、民 行政监 和建议。 族法律法规的深入贯彻落实。 督检查 2.【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3.督查结果上报的责任:监督检查结束后,负责将督 》第六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机构, 查结果上报区委、政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蒙古语言文字的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工作。 1.【行政法规】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 自治法》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436号)第三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部门违反本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 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各级行政机 关工作人员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 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 例》第三十九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蒙古语言文字工 作机构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 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由有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规范性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 民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清真食品市场管理意见的通知》( 1.组织责任: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对生产、经营清真食 内政办字〔2002〕54号)第四条:民族工作部门要对生产 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 、经营清真食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凡不符 2.监督检查责任:定期不定期对生产、经营清真食品 行政监 合生产、经营要求的,取消其清真标志;第五条:各盟市 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 督检查 、旗县人民政府要定期组织民族、工商、卫生监督部门联 3.督查结果上报的责任:监督检查结束后,负责将督 合起来,对本地清真食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 查结果上报区委、政府。 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达不到要求、违反有关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 规定的,要及时纠正或予以严肃处理。 【行政法规】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 治法》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436号)第三十二条 各 级人民政府行政部门违反本规定,不依法履行职责,由 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各级行政机关 工作人员在执行本规定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 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行政 责任 区划 主体 代码 海南区 民族事 务委员 会 150303 海南区 民族事 务委员 会 150303 海南区 民族事 务委员 会 15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