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轻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docx

Manヾ止于心10 页 102.125 KB下载文档
轻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docx轻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docx轻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docx轻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docx轻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docx轻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docx
当前文档共10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轻工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docx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 简称“推免工作”)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 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 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根据《关于进 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 知》(教学厅〔2020〕12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 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 号)、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 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 号)以及学校相关 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规范、透明 的推荐流程实施推免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 择优推荐,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第二章 第三条 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分管学院本科教 学、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包含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代表、 研究生导师代表在内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由 7~9 人组成,负责 -1- 本学院推免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同 时负责处理推荐过程中申请者提出的质疑和申诉。学院推免工作接 受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第四条 推免工作执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近亲属 或与其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推免公正性的相关人员等报名参加学 院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 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 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 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 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第三章 推免生推荐条件 第五条 遴选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关心集体,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行为 习惯; (二)学习目的明确,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违纪 或作弊处分情况,未出现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三)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 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创新潜质和创新能力; (四)申报者身体健康状况应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招生体检标准; (五)绩点排名要求:推免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本专业前30%。 -2- (六)除上述条件外,研究生支教团推荐条件按相关文件执行。 第四章 特殊学术专长学生的遴选及奖励 第六条 特殊学术专长学生的条件 (一)具备推免生推荐条件的同时,学生本科阶段以天津科技 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 的科研论文,或作为第一负责人参加与学业相关的权威科研竞赛全 国决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内权威科研竞赛范围为:中国 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 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二)具有特殊学术专长者,须经至少3名本校相关专业教授联 名推荐。相关材料认定时间截止至推免工作当年8月31日(以正式文 件或获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三)学生与近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 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不 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不可作为特殊学术 专长推免生申报依据。 第七条 特殊学术专长的奖励 (一)学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奖励最高不超过2分,由学院专 家审核小组根据学生的公开答辩结果确定; (二)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决赛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的综合成 绩奖励6分、二等奖的综合成绩奖励4分、三等奖的综合成绩奖励2分。 第五章 名额分配 -3- 第八条 覆盖学院全部专业,综合考虑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数、学科专业以及学院专业特色等因素,对学校分配的推免名额进 行二次分配。 第九条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名额由学校统一规定。 第六章 推荐程序 第十条 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填写《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 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推免 生遴选工作小组递交各类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期提交的视为自动放 弃。 第十一条 学院推免生遴选小组审核申报者的资格及所递交材 料的真实性,重点审核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学业综合成绩 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 笔试、面试等)。如遇到最后推荐名额有两名或多名学生成绩相同, 由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投票确定。 第十二条 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推免资格学生,学院成立专家审 核小组(专家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一般不少于5 人),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 及内容进行审核坚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第十三条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召开会议,依据学业综合成 绩分专业确定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将拟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 及公告栏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因特殊学术专长推荐学生,其有关 -4- 说明材料和推荐信一并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推荐结果无效。 第十四条 经学院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推荐候选人名单 及排名、拟推荐候选人主要材料上报教务处。 第十五条 研究生支教团类遴选工作由教务处总体协调推荐,校 团委具体负责研究生支教团类遴选工作。 第十六条 拟推荐学生材料汇总后,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 究审定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 第十七条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 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将推免生名单报天 津市高招办备案。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经查属实,取消推荐资格。 第七章 学业综合成绩的核算 第十八条 推免学业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学习成绩、素质 与发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学习成绩占80%,由推免平均学分绩 点对应进行百分制折算;素质与发展成绩占20%,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指标体 系 思想政 治表现 (20分) 赋分项 赋分细则 递交入党申请书 思想上上积极要求进步, 积极参加各类思想政治教 参加思想政治教育 育活动。 活动证明 国家级 分值 说明 1分 每次 1分 上限3分 活动不重复计分 5分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等。 上限5分 省、部级 -5- 3分 1分 校级 自觉维护集体荣誉,积极 参加集体活动证明 参各类集体活动。 班长、团支书、党支 部书记、学生会主席 团成员、院团委副书 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认真 记 负责,敬业奉献,能较好 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每次 1分 上限3分 活动不重复计分 每项 1分 上限2分 连续工作时间超过一 学年 上限1分 其他学生干部(含网 每项0.5 连续工作时间超过一 格员、宿舍长等) 分 学年 应征入伍服务期满 应征入伍、捐献造血干细 捐献造血干细胞,见 胞、见义勇为、义务献血 义勇为 等突出贡献 。 义务献血 指标 体系 赋分项 赋分细则 2分 2分 上限2分 仅干细胞血样入库不 计分;见义勇为有相 关证书 1分 上限1分 分值 说明 上限15分 SCI检索的期刊论文 科研能 力与英 语水平 (35分) 学术 论文 5分/篇 EI检索的期刊论文(包括 《中国造纸》《中国造纸 学报》《包装工程》《数 字印刷》) 全国核心期刊(《北大中 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为 依据,《天津科技大学学 报》按核心期刊) -6- 2.5分/篇 2分/篇 申请特殊学术专长业绩 不能重复计分;发表科 技学术论文的,所有论 文加分应有出版物或录 用通知证明,不同论文 按篇数累计加分;论文 相应分值只计算除指导 老师之外的排名前三的 学生,分值计算方法: 完成人所得分值根据排 名顺序依次递减: 普通学术刊物(须有CN和 ISSN编号) 学术 著作 (含教 材) 专利 学术类 创新实 践项目 英语 水平 国际会议收录论文(其中 被SCI收录的每篇3分,被 EI收录的每篇2分) 一般会议收录论文(其中 被SCI收录的每篇3分,被 EI收录的每篇2分) 参与著作的编写并正式 出版,且在著作前言部分 有体现对著作贡献的学 生姓名。 1.5分/篇 其中:S为申请人排名, N 为总完成人数,P 为该 项总分值 1.5分/篇 1分/篇 3分/本 上限3分 发明专利 5分/项 上限10分 实用新型、外观专利 1分/项 软件著作权 1分/项 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 目 国家级2分/项 天津市级1.5分/项 校级1分/项 天津科技大学实验室创 新基金项目 1分/项 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 4分 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 2分 -7- 发明专利必须有专利申 请号且到达公开阶段以 上;实用新型、外观专 利和软件著作权必须获 得授权;多作者赋分参 考论文赋分方法。 上限3分 多人参与分值按照“学 术科技类获奖情况”方 法计算;未结题的项目 不予加分;同年参与多 项同类项目的只按一次 计。 上限4分 四、六级不重复计分 指标 体系 赋分项 赋分细则 分值 国家级一等及以上; 30分;20分; 二等奖;三等奖 说明 10分 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挑战杯”全国大学 省、部级一等及以上; 10分;8分; 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 二等奖;三等奖 6分 竞赛、“挑战杯”中 上限35分 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 申请特殊学术专长业 绩不能重复计分;相 赛(创青春大学生创 学术科 业大赛) 技类获 应分值只计算排名前5 校级一等及以上;二 等奖;三等奖 6分;5分; 的学生,按排名前后 4分 奖情况 顺序依次递减,计算 方法为: (35分) 国家级一等及以上; 二等奖;三等奖 其他学术科技类竞赛 10分;8分; 6分 省、部级一等及以上; 6分;5分; 二等奖;三等奖 4分 企业、校级一等及以 4分;3分; 上;二等奖;三等奖 2分 -8- 其中S为申请人排名, N为获奖人总数,P为 该项总分值。 指标体系 赋分项 赋分细则 分值 参与社会实践类活动 每次0.5分 社会实践类活 动 社会实践类获 奖 文艺、体育、 实践、志愿 服务方面表 现 (10分) 文体类活动 文体类获奖 说明 上限1分 到国际组织实习 1分 国家级 2分 省、部级 1分 校级 0.5分 参与文艺、体育类活动 每次0.5分 国家级 2分 省、部级 1分 校级 0.5分 上限2分 多人获奖时参照学术 科技类获奖计算方法 上限1分 上限2分 多人获奖时参照学术 科技类获奖计算方法 上限2分 志愿服务活动 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每次0.5分 国家级 2分 省、部级 1分 校级 0.5分 与社会实践不重复计 分 上限2分 志愿服务获奖 第八章 附 第十九条 多人获奖时参照学术 科技类获奖计算方法 则 学校与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签订诚信承诺协议, 取得推免生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其推荐资格: (一)经查实在推荐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 (二)受违法违纪处理中的; -9- (三)必修课成绩不及格的; (四)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的; (五)自行联系出国的; (六)自行就业的; (七)其他应当给予取消推荐资格的。 第二十条 本细则随天津科技大学相关规定的变动而进行相应 修订,未涉及的其他事宜,由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小组研 究决定。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轻工科学与工程院负 责解释。 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 年 9 月 4 日 - 10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