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doc
附件 1 2012 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报考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 一、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 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 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1.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报考 级别为“考全科”)考试: (1)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 专业工作满 20 年。 (2)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 工程专业工作满 15 年。 (3)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 工程专业工作满 10 年。 (4)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 备工程专业工作满 5 年。 按照《关于 2001 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 通知》(人办发〔2000〕100 号)文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 止日期为 2012 年年底。 2.免试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条件: 凡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于 2002 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 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 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 个科目,只参加《质量、 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 个 科目的考试。 (二)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 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也可按规定条 件报名参加考试并申请注册。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 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9 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 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 知》(国人部发〔2007〕78 号)文件精神: 1.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 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 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 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2.台湾居民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在 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 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 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二、提交材料要求 1.《2012 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发证 登记表》(考生从网上自行下载,用 A4 纸双面打印,经单 位审核盖章)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 一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 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报名开始前半年内的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 2 张, 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的原件、复印 件各一份。 5.建筑施工、设备安装企业、设计院(所)、监理公 司及政府职能部门以外的企事业单位考生报名时还须提交 所在单位已加盖“与原件一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6.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还须提交高级工程师专业 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使用 A4 纸, 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在报考阶段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 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 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各市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核由所在地考试管理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