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8年学科交叉重点项目申请书及合作协议.doc
东 华 大 学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 学科交叉重点计划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申 请 者: 依托部门: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信箱: 学科交叉: (请填写 2 个以上学科) 学科交叉负责人: 申请日期: 东 华 大 学 2018 年制 1 一、简表 项目名称 研究类别 □自然科学 □人文社会科学 研究性质 □基础研究 □应用基础研究 (国标)精确到大类,格式:门类+大类(大写字母+2 位数 研 国民行业代码 究 字) 项 涉及学科名称 1 (精确到一级学科) 学科代码 目 涉及学科名称 2 学科代码 涉及学科名称 3 学科代码 2018 年 1 月 起止年月 申请金额 申 姓 60 至 2020 年 12 月 万元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职称 行政职务 请 人 主要研究内容及意义(限 300 字): 2 (三位数字) 二、研究内容 1、 立 项 依 据 (国 内 外 研 究 现 状 简 介 及 研 究 意 义 , 附 主 要 参 考 文 献 ): 参考文献: 3 2、 主 要 研 究 目 标 、 内 容 和 拟 解 决 的 关 键 问 题 : 2.1 主 要 研 究 目 标 2.2 研 究 内 容 2.3 拟 解 决 的 关 键 问 题 4 3、 拟 采 取 的 研 究 方 法 和 技 术 路 线 : 5 4.1 个 人 简 历 受教育经历 研究工作经历 申请人主持科研项目及人才项目情况 (若无主持,请填写参与项目情况,须注明 主持还是参与) 4.2 申请人近五年第一或通讯作者代表性论文 (论文名称、期刊名、* 号代表通讯 作者) 4.3 项 目 交 叉 学 科 负 责 人 主持的科研项目及人才项目情况(若无主持,请填写参 与项目情况,须注明主持还是参与) 6 5、 研 究 的 创 新 点 和 预 期 研 究 成 果 : 5.1 创 新 点 5.2 预 期 研 究 成 果 7 三、经费预算 支出科目 预算金额(万元) 根据及理由 科研业务费(包括小型 仪器设备费、实验材料 费、测试化验加工费) 会议、差旅、国际合作 交流、出版、文献、信 息传播及知识产权事务 费(包括国际合作交流) (≤30%) 劳务费 (≤15%) 专家咨询费 (≤5%) 总 计: 四、主要研究人员情况(含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学位 职称 8 涉及学科 所在院系 分工 签章 五、审核意见 1、 依 托 部 门 意 见 : 负责人(签名):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 科 研 处 意 见 : 负责人(签名): 部门(盖章): 9 六、声明 申请人承诺: 我确认本申请书及附件内容真实、准确。如果获得资助,我将严格按照《东 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与本申请书的规定,认真 履行项目负责人职责,积极组织开展研究工作,合理安排研究经费,按时报送有 关材料并接受检查。若申请书及附件内容失实或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违反《东华大 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依托部门承诺: 已按填报说明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书内容进行了审核。申请项目如获资助, 我部门保证对研究计划实施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工作时间等条件给予保障,严 格遵守《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督促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主要参与者以及本项目依托部门按照《东华大学中央高校基 本科研业务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及时报送有关材料。 依托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10 ******************项目 联合申请协议 甲方:(负责人签名,依托部门盖章) 乙方:(负责人签名,依托部门盖章) 丙方:(负责人签名,依托部门盖章) 一、各方简介 二、项目任务分工 三、根据任务分工,各方的经费分配(定额或比例) 四、各方本着相互合作的精神,在项目申请和执行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处理方 式 4.1 合作各方在申请本项目之前各自所获得的知识产权及相应权益均归各 自所有,不因共同申请本项目而改变。 4.2 因申请项目的需要,合作一方向其他合作方提供的未公开的、与本项 目相关的、提供方声明为保密信息的技术资料、数据等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各自所有或合法拥有的任何计算机程序、代码、算法、公式、过程、观念、图表、 照片、制图、设计、产品、样品、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无论是否获得专利)、技术秘密、版权、商标、产品研发计划、预测、策略、规 范、实际或潜在商业活动的信息、客户与供应商名单、财务事项、市场营销计划 等技术、商务上的信息等。未经提供方同意,不得提供给与项目无关的其他合作 方或第三方。不管本申请是否获得资助,本条款长期有效。 4.3 因申请本项目的需要,各自向对方提供的相关信息,不构成向对方授 予任何关于专利、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许可行为。 4.4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各方应对项目执行过程中产生的科技成果按下列 方式及时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4.4.1 根据项目任务分工(见“第 2 条”),在各方的工作范围内独立完成的 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各方独自所有。一方转让其专利申请权时,其他 各方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 4.4.2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由各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识产权 归完成各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完成各方有以同等条件 优先受让的权利。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共同完成的另一 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共同完成的其他各方共同申请。共同完成各方中有一方不同意 11 申请专利的,共同完成的另一方或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各方应对不同意申请 专利的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的利用方式进行协商。 4.4.3 由各方共同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各方均有独立使用的权利。未经其 他各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转让技术秘密。 4.4.4 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的精神权利,如身份权、依法取得荣誉称号、奖 章、奖励证书和奖金等荣誉权归完成方共有。 4.4.5 各方对共有的科技成果实施许可、转让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而获得 的经济收益由各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应在行为实施前另行约定。 五、项目执行研制或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等资产的归属 5.1 利用中央高校专项经费研制或购置的设备、器材、资料按国家有关法 规处理。 5.2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各方研制设备、器材及相关资料归研制方所有。 六、形式审查 项目申请人保证参与申报人员符合申报条件,避免因限期等原因影响项目申 报。 七、违约责任 7.1 按项目任务分工,各合作方因自身原因导致研究开发工作未能按期完 成,或项目成果未能达到项目任务(或合同)书约定的考核指标,相应合作方应 当采取措施尽快完成研究开发工作或者使项目成果达到项目任务(或合同)书要 求,并各自承担由此而增加的相应费用。 7.2 合作方无正当原因未履行合同,项目负责人有权停拨、追缴部分或者 全部经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合作方承担。 7.3 未经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所有人各方同意,违反合同“第 4 条”所列方 式实施或者转让项目成果的,应当向所有权人支付相当于其实施或者转让项目成 果所得收益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权利所有人遭受的损失,则侵权方应予 以赔偿。未经保密信息提供方同意,违反合同 4.2 条保密义务的,应对提供方因 保密信息泄露而遭受的损失予以赔偿。 7.4 合作方违反相应项目经费使用办法或经项目负责人检查并确认计划进 度不符合项目任务(合同)书约定的,项目负责人有权减拨或停拨后续经费,由 此产生的损失由相应合作方承担;情节严重的,项目负责人有权向项目组织单位 提出调整或终止该项目任务(合同),同时相应合作方应当返还已拨付的项目经 费。 7.5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可以免除违约责任,但应 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并在合理期间内出具因不可抗力导致任务无法完成或合同 不能履行的证明。项目负责人在知悉合作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后,应 及时报送项目组织单位批准。 7.6 在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各方均采取适当措施减轻损失,任何一方 因未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当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7.7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确因在现在水平和条件下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 导致研究开发部分或全部失败造成损失的,风险责任由(1.合作方;2.所有合作 方;3.各方另行商定) 承担,风险责任确认的方式应由相应各方共同认可。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12 在申请或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则合作各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 项目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九、项目有效期 2018.1-2020.12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