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旗县林业局).xlsx
旗县林业局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 序号 1 事项编码 待定 事项名称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权力类别 设定依据 行政许可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正本) 第三十一条 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 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 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 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 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 产经营许可证。 2.【部门规章】《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16年4月19日国 家林业局令第40号发布 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九条 申请林木种子进出口业务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人应 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申请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的林木种子生产经 营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 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 管部门核发。 申请前两款以外的其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由生产经营者所在 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只从事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办理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清单 办理基本流程(权力运行基本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旗县林业局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 序号 事项编码 事项名称 权力类别 设定依据 清单 办理基本流程(权力运行基本程序) 旗县林业局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 序 事项编码 号 1 待定 事项名称 退耕还林工程种苗造林补助、 退耕补助、完善政策补助 权力类别 设定依据 1.【行政法规】《退耕还林条例》(2002年12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7号公布 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公布 ) 第七条 国家对退耕还林实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 行政给付 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保证退耕还林中央补助资金的专款专用,组织落实补助粮食的调运和供应,加 强退耕还林的复查工作,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退耕还林任务,并逐级落实目标责任,签订责任书,实现 退耕还林目标。 第三十五条 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 和生活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 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由国务院计划、财政、林业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核 拨。 办理基本流程(权力运行基本程序 )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给付 旗县林业局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 序号 事项编码 1 待定 事项名称 权力类别 设定依据 对在林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贡献的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2012年本) 行政奖励 奖励 第八条 对在农业技术推广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办理基本流程(权力运行基本程序) 申报→审查→审批→奖励 旗县林业局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 序号 事项编码 1 待定 事项名称 对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 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测试、 试验、检验数据或者出具 虚假证明的处罚 权力类别 设定依据 行政处罚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年修正本) 第七十二条 品种测试、试验和种子质量检验机构伪造测试、试验、检验数据或者出具虚假证 明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 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种子使用者和其他种子生产经营者造成损失的,与种子生产经营者承 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取消种子质量检验资格。 单 办理基本流程(权力运行基本程序) 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告知→决定 →送达→执行 旗县林业局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 序号 事项编码 1 待定 事项名称 权力类别 设定依据 1.【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7年3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13号公布 根据2014年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 定》第二次修正) 对查处假冒授权品种案件的 行政强制 第四十一条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在查处品种权侵权案件和县级以 强制措施 措施 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在查处假冒授权品种案件时,根据需要,可以封存或 者扣押与案件有关的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查阅、复制或者封存与案件有关的合同、帐册及有关文件 。 办理基本流程(权力运行基本 程序) 催告→决定→执行→事后监管 旗县林业局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 序 号 1 事项编码 待定 事项名称 代为补种树木 权力类别 设定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第三十九条 第三款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 由违法者支付。 第四十四条 第四款 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林业主管部门代为补种,所需费用 由违法者支付。 行政强制执行 2.【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2000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8号发布 根据2018年3月1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 修枝,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补种毁坏株数1倍至3倍的树木,可以处毁坏林木价值1倍至5倍的罚款;拒不补种树木或者补种不符合国家有 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代为补种,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办理基本流程(权力运行基本程序) 催告→决定→执行→事后监管 旗县林业局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 序 号 事项编 码 1 待定 事项名称 权力类别 设定依据 对森林资源的保护、 行政监督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利用、更新,实行管 检查 第十三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森林资源的保护、利用、更新,实行管理和监督。 理和监督 办理基本流程(权力运行基本程序) 告知权力义务→进行检查→告知检查结果 →事后监管 旗县林业局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 序号 事项编码 1 待定 事项名称 权力类别 设定依据 征收育林费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009年修正本) 行政征收 第八条 第一款 第四项 国家对森林资源实行以下保护性措施:(四)征收育林费,专门用于 造林育林; 办理基本流程(权力运行基本程序) 受理申报→审核→决定→事后监管 旗县林业局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 序号 事项编码 1 待定 事项名称 种子经营者按照经营许可证规 定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 备案 权力类别 设定依据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修订本) 第三十八条 第一款 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有效区域由发证机关在其管辖范围内确定。种子生产经营 行政备案 者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设立分支机构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或者受 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生产经营者以书面委托生产、代销其种子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 营许可证,但应当向当地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备案。 办理基本流程(权力运行基本程序)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