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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2022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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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 常见问题解答 一、关于项目 1.什么是“派出渠道”,什么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 国外留学单位仅限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吗? 答:“派出渠道”包括“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国家留 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两类。 “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 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系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 与国外院校或机构所签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 单位,并获得外方同意)。 国外留学单位不仅限于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申请人也 可以利用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联系国外留学单位派出。 2.留学期限可否超出现行规定? 答:不可以,须按规定期限申报。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不能 低于 3 个月或超过 6 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不能低于 3 个月或超 过 12 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不能低于 6 个月或超过 24 个月。因特 殊原因获准延期回国的人员,延期期间不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3.留学单位可否为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高校科研院所或机构? 答:不可以。 4.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 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 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 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 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5.是否提供学费资助? 答: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学费资助。 6.选派工作时间有什么变化? 答:2022 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 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0-30 日,6 月底公布录取结果。 2022 年录取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请有意申 请者提前做好准备,在联系邀请函时,应明确派出时间不早于 2022 年 7 月 1 日且不晚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对于派出时间不符合要求 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二、关于申请条件 7.应届博士毕业生,能否申请博士后? 答:可以。自 2022 年起,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 士后项目支持国内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即将入职或已入职的应届博士 毕业生(尚未获得博士学位的)以博士后身份赴海外留学。应届博士 毕业生系指申请时尚未获得博士学位、将在 2022 年内毕业并获得博 士学位的人员,此类人员在申请时须通过入职单位推荐,派出前应确 保获得博士学位。 申请时已毕业的应届博士毕业生视为在职人员,应通过任职单位 申请博士后。 国家留学基金委个别合作渠道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8.申请时距离博士毕业超过 3 年的申请人,是否可以申请博士后? 答:不可以。博士后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 3 年以 内,超过 3 年的申请人建议申请访问学者。 9.在站博士后是否能够申请该项目? 答:不可以。根据《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国人部发〔2006〕 149 号),博士后人员在站期间,根据研究项目需要,经设站单位批 准,可以到国外开展合作研究、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进行短期学术交 流,时间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10.私营企业、外企工作人员是否可以申请? 答:可以。 11.与国家重点实验室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或国家工程(技术)研 究中心有长期合作的人员,是否可以申请高级研究学者? 答:不可以。长期合作不等同于正式工作人员。 12.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者,是否可再次申报? 答: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服务满 2 年后方可 再申请。 13.录取后放弃留学资格者,是否可再次申报? 曾获得留学资格且留学资格在有效期内、尚未派出的,经所在单 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放弃留学资格并获准者,2 年内亦不得再次 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未经批准擅自放弃留学资格者,5 年内不可 再次申请。 因疫情办理放弃资格手续的,不受 2 年内不得申报国家公派出国 留学项目限制。未办理放弃资格手续的,资格有效期到期后 5 年内不 得再次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三、关于申报 14.申请时必须提交身份证扫描件吗? 答:是的。申请人须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 发证机关)同时扫描在同一张 A4 纸上。 15.申请时必须提交外方邀请信吗?是否需要提交原件? 答:申请时必须提交外方正式邀请信。申请人不需提交原件,只 需提供邀请信的扫描件、复印件、传真件,或有外方电子签名的打印 件,原件请申请人自行留存。对提交非正式邀请信的,材料审核不予 通过。 16.关于邀请信 (1)对外方出具的邀请信中留学开始时间有要求吗? 答:外方出具的邀请信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 2022 年 7 月 1 日, 且不晚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否则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2)外方出具的邀请信为有条件邀请信可以吗? 答:不可以,外方邀请信应为无条件邀请信。但以下条件除外: ①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②应届博士生申请博士后时,要求提供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 书后方可生效。 17.如何联系国外留学单位,联系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无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派出还是利用所在单 位或个人合作渠道派出,均需自行对外联系,取得邀请信。国外留学 单位应为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在报名前需要取得外方正式的邀请信。联系过程中写清本人联系 地址、电话、E-mail 等信息,以便顺利取得外方邀请信等有关材料, 并注意保留对外联系过程中的重要信息。 18.申请时必须提交外语合格证明材料吗?是否需要提交该证明 材料的原件? 答:申报时外语合格的申请人,录取后可直接派出;申报时外语 不合格的,录取后外语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在同等条件下,优 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申请人如外语不合格,在申报时,推选单位须在《单位推荐意见 表》中对其重点推荐,同时申请人应提交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 试成绩证明作为专家评审参考。 申请人不需要提交外语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只需提供扫描件,原 件请申请人自行留存。 19.雅思、托福、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指定培训部相关语 种培训的结业证书是否必须在有效期内? 答:是的。雅思、托福、WSK 成绩和培训部结业证书有效期为 2 年,申请时成绩需在有效期内。 20.是否可通过外方考核证明作为外语达标证明? 答:赴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国 家的留学人员,不可通过外方考核证明作为外语达标证明;赴以上语 种以外其他语种国家留学者,可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 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 出具证明)。 21.赴非英语国家留学,工作/学习语言为英语,可否以英语成绩 申报? 答:可以,但需在外方出具的邀请信中明确拟留学单位的工作/学 习语言为英语。 22.曾在非英语国家学习/工作 12 个月,学习/工作语言为英语, 可否作为英语合格的证明材料? 答:可以,除按要求提供留学或工作的证明材料外,还应补充提 交曾学习/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语言为英语的证明。 23.申请材料只提交电子版吗? 答:不是。申请人须按规定顺序准备一套书面申请材料提交给受 理单位(具体请参考《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如提供的材料中 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 A4 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 寸免冠、光纸正面)。 所有材料应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传电子版,纸质材 料由各受理单位留存,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 24.上传的申报材料模糊不清,对申报有影响吗? 答:申请人上传的申报材料是评审的重要依据。材料模糊不清、 无法识别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25.如何获得《单位推荐意见表》,《单位推荐意见表》由谁负责 填写,由谁负责输机?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 成(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 推荐意见表应由任职单位负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主管部 门填写;应届博士毕业生推荐意见表应由即将入职或已入职单位负责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主管部门填写。来自有关高校的申请人,其 《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负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的 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 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负责输入网上 报名系统(各受理单位名称及受理范围详见国家留学网受理单位通讯 录)。 26.我在网上填报了出国留学申请表,但是我单位不同意推荐,还 可以申报这个项目吗? 答:因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 的方式选拔。无单位推荐意见的,或单位推荐意见为“政治立场不合 格”“材料不属实”、“单位不推荐”等情况的,材料审核不予通过。 27.申请人申报时应注意什么? 答:核查自己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的汉字及 拼音、身份证号、出生年月日等基本信息是否准确、留学单位、留学 期限等信息与邀请信内容是否一致;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且符合要求。 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8.申请表提交后是否可以进行更改? 答:在受理单位未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接收申请表以前,申请人可 将已填写的网上申请表提回并进行修改。申请人可使用注册用户名和 密码登录后,点击提回申请表按钮,将申请表提回后进行修改,但修 改以后必须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重新提交并打印。 受理单位如已在网上接收申请表,申请人将无法再更改申请表内 任何信息。因此,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并在规定的网 上报名时间内提交所有申请材料。 四、关于评审 29.国家留学基金委材料审核主要审核什么内容? 答:一是审核申请人是否满足项目选派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如: 申请人的年龄是否符合要求;尚在资格有效期内未派出的申请人是否 重复申报;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再次申报的申请人回国是否满两 年等。 二是审核申请材料是否合格、齐全、真实有效,如:申请人提交 的材料是否完备清晰;邀请信注明的留学身份与申报的留学身份是否 一致;邀请信是否明确留学起止日期(精确到年月)、留学期限、留 学身份等信息;邀请信留学起始时间是否在 2022 年 7 月 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间;邀请信是否为无条件邀请信;非英文邀请信,是 否提供了中文翻译件;单位推荐意见表是否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单 位推荐意见表中单位是否推荐,申请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申请人是否 政治合格等。 三是根据提交的外方正式邀请信等核定留学期限、资助期限。 30.如何进行专家评审,评审的内容有哪些? 答: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采取“个人 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由同一学 科 3 位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及录取计划确定 获资助人选。评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察: (1)申请人的道德品行、学术诚信、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2)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3)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 景; (4)留学目的国、机构及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专业领域的发展水 平、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科研条件; (5)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者留学回 国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荐态度等。 五、关于录取及派出 31.录取材料包含哪些? 答:国家留学基金委正式录取通知及录取名单、《国家公派出国 留学协议书》(录取后可从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下载)、《国 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留学人员资助证明。录取人员 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下 载打印录取文件。 32.下载录取材料后应该办理哪些派出手续? 答: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派出 前 , 留 学 人 员 须 登 录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http://apply.csc.edu.cn)查阅是否需要提交补充材料,须按要 求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协议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通过后生效(详见 https://www.csc.edu.cn/news/gonggao/2067); 办 理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奖 学 金 专 用 银 行 卡 ( 详 见 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办理护照、签证、《国 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 训部办理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具体请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33.是否所有录取人员均需提交补充材料? 答:不是。录取后请及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 (http://apply.csc.edu.cn)查阅相关内容,如平台显示须提交补 充材料,则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并经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办理部门审 核同意后方可派出;如平台显示不需提交补充材料则录取人员可直接 办理其他派出手续。 如遇问题,可按录取国别或地区咨询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 部、美大事务部。 34.办理派出手续需要多长时间? 答:留学人员办理签证、机票、签署《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 办理《国际旅行健康证书》等派出手续一般至少需要 3-4 个月时间, 每个国家办理签证周期不同,所需时间存在很大差异。应及时关注留 学目的国签证政策变化,尽早办理相关手续. 35.如需变更留学计划(包括留学国别、留学单位、派出时间等), 如何办理? 答:若确有特殊情况,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 办法(试行)》执行。 (https://www.csc.edu.cn/news/gonggao/1895)。 36.留学人员派出后,中途能否回国或到第三国?能否申请提前 或延期回国?如何申请? 答:留学人员抵达国外后,不得私自中途回国或到第三国,亦不 得擅自提前或延期回国。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请按相关要求向驻外 使领馆教育处(组)提出申请,获批后方可。 六、关于回国 37.回国后须履行回国服务期两年,如何计算? 答: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规定,被录取人员学成 后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两年的义务。回国服务时间从留学人员完成学 业回国入境时开始计算,服务期两年。 38.回国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回国前,按照驻外使(领)馆要求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 平台(https://s.csc.edu.cn)办理回国手续、预订回国机票;回国 之 日 起 3 个 月 内 须 在 国 家 公 派 留 学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http://apply.csc.edu.cn)登记回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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