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 1: 2014 年度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湖南省“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和《创新型 湖南建设纲要》的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支撑经济发展稳中求的需求,制定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本指南是组织编制与实施 2014 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主 要依据,也是各级科技管理部门、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申报者 组织申报本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依据。 2014 年度省科技计划按照科技项目计划、创新平台基地建 设计划、创新人才团队推进计划三个大类进行布局,实行分类 申报和分层次管理。 一、科技重大项目计划 1、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专项 (1)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成果转化与产业 化。 (2)两型社会发展和惠及民生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 化。 (3)促进产业链发展的农产品深加工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与产业化。 (4)省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产出的技术含量高、 创新性强、市场潜力大的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5)引进国内外重大先进成熟技术在我省转化与产业化。 申报要求: (1)项目的实施能促进产业、行业和地区共性、公益性技 1 术集成,促进新兴产业和产业集群发展。 (2)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重大社会效益,知识产权权属清 晰。其中,省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产出的成果,须提 供科技成果登记证明材料。 (3)申报单位为湖南省境内注册的企业,具备较强的科技 成果转化与产业化能力和良好的产业化基础,资产质量及经营 状况良好。 (4)实行备选项目库制进行管理。 牵头处室: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2、承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化专项 该专项只支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取得的科技成果在我 省落地转化和产业化。成果来源须为 11 个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极大规模集成电路 制造技术及成套工艺,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高档数控机 床与基础制造技术,大型油气田及煤层气开发,大型先进压水 堆及高温气冷堆核电站,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转基因生物新 品种培育,重大新药创制,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 防治,大型飞机。 申报要求: (1)所承接的成果必须落地湖南转化与产业化,申报单位 必须是在湖南省内注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所承接的成果必须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 可以通过独占许可的方式受让取得,知识产权权属清晰。 (3)成果技术成熟度高,市场前景广阔,具有显著的经济 效益和社会效益。 (4)实行备选项目库制进行管理。 2 牵头处室:省科技厅重大专项处 3、科研院所技术创新发展专项 (1)重点支持省科技厅归口预算管理科研院(所)和中央 驻湘科研院(所)产业发展关键技术及科研装备的研发和成果 实现转化及产业化的项目; (2)依托国家或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优化升级院所科技公 共服务平台建设的项目; (3)实行产学研协同创新,引进与培养科技人才团队、建 设科研创新基地的项目。 申报要求: (1)本专项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2)省属科研院(所)、中央驻湘院(所)原则上要保证 专项经费与自筹经费比例为 1:1.5 和 1:3; (3)国家、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装备建设,其设备购置必须 实行政府采购,采购额度原则上不低于项目专项经费总额的 50%。 (4)各申报单位限申报一个项目; (5)已承担该计划重点项目尚未结题,项目到期未验收或 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不得申报; 主管处室:省科技厅科研条件与财务处 4、县市区科技服务与创新能力提升专项 (1)特色产业类项目 按照《湖南省县市区科技服务与创新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 划》的要求,立足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需求,充分利用省 内外创新资源,突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协同创新 机制,重点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和民生保障的共性技术瓶 3 颈,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高科技支撑县域经济社会 发展能力,加快富民强县步伐。 申报要求: 实行备选项目库制进行管理,滚动支持,限县市区内的企 业申报,由县市区政府提出。2012 年和 2013 年尚未申报该计 划项目的县市区每个可申报 1-2 项,2012 年和 2013 年该计划 已支持过的县市区今年不再申报,前两年申报过但未立项的县 市区从项目库中择优立项。 (2)湘西科技开发专项 围绕武陵山片区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加快大湘西地区资 源综合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先进实用技术的研发,培育 以武陵山区特色资源高效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绿色产业集群,促 进湘西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①优势矿产品高效清洁生产、深度开发、综合利用等关键 技术研发与产业化。高附加值电子材料、电池材料、合金材料 等制备关键技术引进、研究与转化。 ②主要农林新品种选育、高产高效制种、标准化栽培、主 要病虫害防治等集成与示范。畜禽水产名优品种保护与提纯复 壮、新品种引进与示范,规模化健康养殖、高效育肥、畜禽主 要疫病防治等关键技术研究、集成与推广。 ③特色中药材种植、有效成分提取、新药开发、生物制药、 中药现代化等关键技术引进、研究与转化。民族医药产品研究、 开发与产业化。 申报要求: ①仅限大湘西地区申报,包括湘西自治州、怀化市、张家 界市、邵阳市、永州市的江永县与江华县。 4 ②相关市州、县市区要结合本地的特色资源和特色产业, 凝练重大和重点项目,以“一次规划、滚动实施”的方式,集 中支持,重点突破。 ③优先支持以企业为主体、联合当地高校、产学研结合进 行产业和民生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 化的项目。 牵头处室: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 二、科技支撑计划 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经费重 点项目不超过 50 万元/个,一般项目不超过 10 万元/个。 1、高新技术领域 (1)先进制造领域:3D 打印关键装备技术及相关产品、 智能绿色工程机械装备、高端轨道交通装备、盾构装备、先进 矿山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高端游艇及其它船舶装备、机 械产品数控化、数字化智能生产线、航空航天装备、服务机器 人等先进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及应用、制造业信息化关 键技术及应用示范、“数控一代”关键技术及应用示范、行业、 区域绿色制造产业应用示范、高端制造装备重点行业技术集成 与应用示范、制造服务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2)新材料领域:先进能源材料、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 先进电子材料与器件、新型功能与智能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 高性能纤维及其复合材料、高性能膜材料、先进硬质合金材料、 平板显示材料、新型化工材料关键技术及产品。 (3)新能源领域:太阳能光伏/光热、光热发电装备及应 用、光伏建筑一体化技术及应用、大型风力发电装备及应用、 生物质能装备及应用、核能与核安全技术、地热能利用及其他 5 绿色能源新技术及应用、新能源并网发电技术、储能技术、新 能源电站、智能电网技术及应用、高效节能与储能技术及应用、 燃料电池与分布式供能。 (4)电子信息领域:高性能计算机技术及应用、云计算技 术及应用、数字化整机、新型平板显示技术、新一代网络与通 讯技术及产品、物联网与传感技术及应用、集成电路及嵌入式 系统、信息安全技术及产品、智能交通关键技术、微电子与光 电子技术、虚拟现实与数字媒体技术。 (5)现代服务业领域:现代工业设计、现代物流、电子商 务、社会化公共服务、科技服务、服务外包等生产型服务业支 撑技术及集成应用;现代数字生活服务业、文化、旅游等特色 服务业的支撑技术及集成应用。 (6)文化科技融合创新 文化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文化内容创作、生产、管理、 传播、文化资源保护开发、知识产权保护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 文化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网络文化等关键设备与集成 系统研制;文化资源统一标识、核心元数据、分类编码和目录 体系、数据格式和数据交换等通用技术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 传统文化产业的优化和升级:重点围绕文化艺术、广播影 视、新闻出版等产业发展开展技术创新和应用服务示范。 新兴文化产业的培育:文化创意设计与展示自主核心技术 和装备研发;新兴网络文化形态、网络信息集成传播技术及前 沿引导技术和新型文化生活服务集成应用技术,以及文化科技 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集成技术。 文化资源的传承与保护以及文化内容的传播:各类物质与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资源数字化保护和开发利用关键技术。 6 申报要求: 项目必须具有明确的产业化前景;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好的 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条件,有较强的科研团队,有良好的资信基 础和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优先支持企业为主体联合高校、科 研院所、国家或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 业设计中心、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的产学研协同创新项目。 第(6)项只设立重点项目,实施年限一般为 2-3 年。 主管处室: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 2、农业领域 (1)种业技术 :采用常规育种技术与现代生物技术育种 相结合的方法,加强农业种质资源创新,选育一批优质、专用 动植物新品种,研究种苗配套生产技术。重点开展水稻丰产高 效、资源节约、抗逆稳产等关键技术研究。支持柑橘、棉花、 食用菌等主要农作物分子育种,农业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利 用与新品种(系)选育,主要作物高产高效制种等关键技术的 研究与示范。 (2)农村农业信息化技术:围绕湖南省国家农村农业信息 化示范省建设以及我省优势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重点开 展农村农业信息化数据资源整合与共享架构与应用研究、农村 农业信息化公共应用服务及示范、农村农业信息化公益性关键 技术的创新研究、农业物联网与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关键技术研 究、农业产业信息服务系统研究、农村农业电子商务系统研究、 农业精准作业关键技术与系统研究等。 (3)畜禽养殖健康养殖与安全生产:围绕安全、优质、高 效、节耗、环境友好型畜禽养殖业技术体系,培育产业化优势 企业和品牌,增强我省畜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重点开展地方 7 畜禽品种的营养需要和标准化养殖技术、繁殖母猪生产力提升 关键技术、生物饲料的研制与加工技术、主要畜禽的免疫增强 和应激减缓关键技术、新型猪肉产品研制与加工关键技术、猪 肉产品质量安全追踪系统研究、水产标准化养殖关键技术、畜 禽生产废弃物处理和高值化利用技术等。 (4)农林产品深加工及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控制技术:开展 主要农林产品、特色植物资源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研究,延长 农业产业链条,增加附加值,带动农民增收,同时减少农业废 弃物对环境的污染;针对农产品农药残留和有毒有害物质超标 等问题,开展主要农产品质量与安全溯源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 推广。重点支持环洞庭湖区果蔬、肉类、茶叶等农产品精深加 工,主要特色植物资源高效利用,松脂松香等林业资源精深加 工等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生猪、淡水鱼、茶叶、种子等质量 追溯与监管关键技术研发。 (5)农业生物产业技术:利用基因工程技术、微生物技术、 酶与发酵工程技术、细胞工程技术,开展我省特色动植物资源 功能基因研究,为生物农资、医药卫生、农业安全等提供技术 支撑。重点支持畜禽主要疫病防控、微生物物种、生物有机肥、 微生物农药、生物质能源技术等。 (6)农机装备技术:重点支持为我省及南方地区农业生产 提供低成本、多功能、适用于多生态环境和自然条件的智能化 农机具为目标,研究各种产前、产中和产后作业机械与设备、 设施。 (7)环洞庭湖生态经济支撑技术:开展生态农业技术、清 洁生产技术、生态工程技术、湿地修复和保育技术、防灾减灾 技术研究,为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提供技术支撑。重点支 8 持农业废弃物资源化高效循环利用技术、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水土流失生态修复、水资源综合高效利用等关键技术研究;农 田生态功能恢复与提升的关键技术研究;环洞庭湖区主要农产 品的绿色生产技术规程与产业化经营体系研究;湖洲滩地的畜 禽养殖容量和植物资源饲料化利用技术研究;湖泊湿地的适应 性生态工程模式及其关键技术研究、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利 用技术、退化湿地生态系统修复与重建技术等。 (8)农业科技扶贫:围绕当地农林特色资源与优势主导产 业,突出新品种、新技术的研发与示范推广,加强农林特色资 源的深度开发与高效综合利用,促进农民增收、财政增效。 申报要求: 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人才团队;有一定的资源配套能力; 有一定的技术基础和研究条件;有试验场所或示范基地;优先 支持在国家级及省级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范围内实施项目。 主管处室: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3、社会发展领域 (1)资源环境:湘江流域、洞庭湖流域等区域环境综合治 理、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装备及产品。水、大气、土壤污染 控制与治理技术、装备及产品。废弃物、矿产等特色资源清洁 生产、综合开发与循环利用。 (2)人口健康:重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防治新技术, 中医诊疗新方法、新技术。老年、妇女、幼儿、残障特殊人群 健康保障新技术及产品研发。中药材大品种规范化种植和深度 开发。新药研发,医疗器械及生物医学技术及产品研发。 (3)社会事业:开展公共安全、气候变化、文化创意、体 育、防灾减灾、文物保护、小城镇建设等社会发展领域的关键 9 新技术、新方法的研发及应用示范。 (4)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面向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关注区 域民生、生态、环境、社会管理等事业发展的需求,依托实验 区建设布局、整体规划、示范项目、重点部署开展针对性的关 键技术研发和集成创新综合示范,提高可持续发展理念,探索 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和模式,形成示范经验。 (5)科技惠民:主要结合国家、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 建设,开展现有适宜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申报要求: 重点项目必须具有明确的推广应用或产业化前景,申请单 位应具有较好的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条件。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 创新项目。 第(4)项限建设期内、新报的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且 不超过 1 项。新报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按照《湖南省可持续发 展实验区管理办法》执行,各市州推荐名额不超过 1 个。 第(5)项由县(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共同组织,每市 州推荐不超过 1 项;受益群体目标范围明确。 主管处室: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4、科技成果推广与示范 (1)技术先进成熟、惠及民生、量大面广的共性技术科技 成果的推广示范。 (2)农林产品精深加工、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先进适用新 型农机装备的推广示范。 (3)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文化创意产业 科技成果的推广示范。 (4)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的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 10 息、先进装备制造科技成果的推广示范。 (5)科技兴贸及技术市场服务项目。 申报要求: 该类项目前(1)-(4)项为重点项目,要求成果已完成 中试生产,并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前景,经济社会效益明显;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或达到国际先进水 平,并办理了科技成果登记;申报单位为湖南省境内注册的企 业,有较强的产学研结合基础。第(5)项为一般项目,其中科 技兴贸项目要求申报单位为有自营出口权的内资企业;项目产 品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现有出口规模在 100 万-300 万美元 之间,可形成显著的出口创汇能力。 主管处室: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5、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 (1)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 (2)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建设、水资源保护和利用、节能减 排、生态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中医药、农业技 术等领域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3)跨国技术转移合作项目。 (4)区域科技合作项目。重点支持落实省科技厅与港、澳 分别签订的科技合作框架协议的项目;与台湾地区的科技合作 与交流项目;与“泛珠”9 省以及省政府已签订战略合作框架 协议省份的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 申报要求: (1)项目具有一定国际或区域科技合作基础,能够通过国 际科技合作集成国外和省内各种资源,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 展的技术瓶颈问题。 11 (2)项目申请单位应具有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人员、场 所、技术装备等基本条件以及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 (3)优先考虑项目、人才和基地建设相结合的项目以及产 业化前景好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 主管处室:省科技厅国际与区域科技合作处 6、科研条件创新 本计划包括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实验动物两个类别,分为 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优先支持:由企业为主承担以 产业化为目标的产学研结合创新项目,以国家、省科技创新平 台为依托的项目,国家、省级其他科技计划曾在前期研究阶段 支持并将有重大突破的项目,经过培育有望争取国家相关支持 的项目。 (1)科学仪器设备开发 ①具有重要推广应用前景的科学仪器设备研发。利用现有 科技计划项目已突破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进行集成研究 和仪器设备应用研究。 ②科研仪器设备(装置)成果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应用。现 有科技计划项目形成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成果的工程 和产业化技术研究,针对重大应用需求完善科学仪器设备功能 研究。 ③通用科学仪器设备研发。能够实现替代进口、降低用户 应用成本的质谱、核磁共振谱仪、电镜、光谱仪器等通用科学 仪器设备研发。 ④科学仪器设备关键部件研发。光源、分光器件、检测器、 样品前处理装置、真空泵、软件模型、数据库等关键部件研发。 一般的仪器原理和方法研究,商业化前景不明确的仪器开 12 发工作,临床医疗仪器、生产设备、机械装备以及平台建设等, 不属于本专项的支持方向。 (2)实验动物 ①我省特有动物资源实验动物新品种培育、实验动物化研 究及其地方标准的建立。 ②模式动物培育研究。 ③临床医疗技术研究、重大疾病、常见病、传染病、地方 病、多发病等动物模型建立和应用研究,比较医学及“3R”研 究。 ④实验动物质量监控体系研究。 ⑤实验动物资源共享体系模式研究,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 共性问题的研究。 申报要求: 申报实验动物类别项目的单位须具备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 或与持证单位签订有效的“委托动物实验协议书” ;主要研究人 员要求具有从事实验动物生产或动物实验工作经历,取得实验 动物从业人员上岗证书,课题组成员中具备实验动物从业人员 上岗证人数者不得少于 1/3。 主管处室:省科技厅科研条件与财务处 7、应用基础研究 结合重点实验室(含企业重点实验室、应用基础研究基地) 建设,以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建设两型社会、促进科技惠民 等为导向,在我省特色优势领域开展前沿技术研究和应用基础 研究。 (1)材料科学与技术。基础材料改性优化,新一代结构材 料的结构与成形控制,新型信息功能材料及相关元器件,新型 13 储能和清洁高效能量转换材料的应用基础研究。 (2)先进制造技术。高端装备设计、制造、运行和控制, 高性能零件、构件制造,智能化、绿色化制造仿真的基础研究。 (3)生物技术。水稻、生猪、油料、淡水鱼等主要农作物、 畜禽生物育种、遗传机理、安全高效生产的应用基础研究;重 大疾病发病与防治机理研究。 (4)信息技术。高性能数字芯片和元器件研制,网络与信 息安全机理研究。 (5)新能源与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利用、工业设 备节能和工业余热高效综合利用的基础研究。 (6)资源与环境技术。重金属环境污染控制与生态修复, 绿色化工,矿产资源高效利用的基础研究。 申报要求: 重点项目的研究团队中,35 岁以下的中青年科技骨干不得 低于 30%。 主管处室: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基础研究处) 8、软科学研究 围绕创新型湖南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与可持续发展 等重大问题研究,充分发挥软科学研究的决策支撑作用,重点 在以下领域、方向选题。 (1)湖南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与对策研究; (2)加快建设湖南科技创业型经济的思路与对策; (3)推进湖南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研究; (4)加快湖南科技服务业发展对策研究; (5)新时期湖南科技创新路径与对策研究; (6)湖南科技发展与体制改革现状与对策研究; 14 (7)湖南实施协同创新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8)促进我省科技与金融融合发展对策研究; (9)湖南“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实施绩效与“十三五” 科技发展规划相关问题研究 (10)提高湖南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对策研究。 申报要求: 按照《湖南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执行。 主管处室: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三、创新人才团队推进计划 本次仅申报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支持在站博士后人员立 足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的学科与技术领域优势,开展具有前 瞻性、关键性的技术研发工作。重点支持 35 岁以下和企业的在 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申报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我省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企业工作站和 博士后流动站协作研发中心内的、2012 年 12 月 31 日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正式进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外省博士后流动站和 本省工作站联合招收的博士后人员,须在省博管办进行备案, 并提供相关证明。 (2)进站日至申报起始日满三个月以上的申请者,应提供 在该站的科研开题情况(非本次申报课题)及相关证明;进站 日至申报项目起始日满一年以上的申请者,除提供该申请者开 题情况(非本次申报课题)及相关证明外,还需提供中期考评 情况。在站时间按两年计算,申请者需延期出站的须提供省博 管办批准延期出站等相关文件资料。 (3)填报《湖南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项目申请书》 。 15 主管处室:省科技厅人事处 四、其他说明 1、科技重大专项根据年度重点任务,结合有关计划项目申 报情况,进行顶层设计,不单独申报。 2、产学研结合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专项、 创新平台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建设计划、 湖湘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平台等计划的申报另行通知。 3、科技富民强县、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科技型中小企 业创新基金等计划项目的申报,按科技部等部委的要求执行。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