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天津科技大学易制毒化学药品领用程序.docx
天津科技大学易制毒化学药品领用程序 根据天津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要求,我校对易制毒化学药品的领取及使用进行 严格管理和监督,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1. 易制毒化学药品包括:苯乙酸、醋酸酐(乙酸酐)、三氯甲烷、乙醚、 哌啶、甲苯、丙酮、甲基乙基酮、高锰酸钾、硫酸、盐酸。 2. 我校各单位所用的易制毒化学药品一律需要通过危化品库房领用,严禁 私自购买。 3. 易制毒化学药品领用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科技大学 危险化学品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章制度,根据实际需要领取危险化学品,领 取时需双人(其中一人必须是学校在编的教学或科研人员),携带一卡通等有效 证件,做到“随用随领”,切实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的申领、存贮、使用、标识、 处置等工作,建立台账,并及时更新,坚决杜绝丢失、误领、误用等事件发生, 确保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安全。 4. 易制毒化学品的领用需要提供“天津科技大学易制毒化学品领用申请表” (附件一)“以下简称申请表”,同时登陆资产系统中的低值易耗系统提交领用 申请单。 5. “申请表”填写要求: (1)我校危险化学品的领取实行限额制度,每次每种药品只能申请领取 1 瓶,一种药品填写一张申请表,由主管院长签字;如有短时间内(原则上一周用 量)使用量较大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一种药品需要领用多瓶的,申请表上应写明原 因和药品使用期限,需要本部门正职院长或书记签字并进行监督。 (2)申请表中领用教师应与资产系统中经费使用人一致。 (3)申请表中应如实填写实验步骤、用途、用量、药品使用起止日期(原 则上限领一周内使用量) 。 (4)不得先领药品后补交申请表。 (5)库房对每瓶易制毒药品进行独立编码,请领用人妥善保存空瓶,按照 申请表中填写使用截止日期交至危化品库房后,才能再次领用新药品。空瓶不得 遗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会联系有资质的公司处理空瓶。 6. 资产系统领用申请单提交要求: (1)易制毒化学药品单独提交订单,不得与玻璃仪器和办公用品等耗材混 合提交。 (2)学生账号不允许提交易制毒化学品申请。 (3)提交药品数量应与纸质申请表中数量一致。 (4)提交申请前核查经费是否充足。 6. 申请表与资产系统领用申请单缺一不可,领用人持申请表到 6#127 室, 由药管员审核并签字确认后,资产系统管理员打印“天津科技大学出库详细信息 表”,领用人签字后即可领用。 联系电话:60601363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