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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学院2023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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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学院2023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doc

人工智能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 作实施细则 根据《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就遴选人工智能学院 2023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 则。 一、 指导思想和原则 推免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本着遵循规范、公开透明、 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充分保障学生自主报考的原则, 遵循规范、透明的推荐流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择 优推荐,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二、 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和学生工 作的院领导为副组长,包含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代表和研究生导师代表 在内的人工智能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一)。遴选工作 小组将全面负责学院 2023 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组织实施,落实集 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同时负责处理推荐过程中申请者提出的质疑和 申诉。 (二)推免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学院纪委对学院推免工 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推免工作执行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或与其 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推免公正性的相关人员等报名参加学院推免招生 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 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 1 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 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 推免资格。 三、 推荐类别和条件 (一)普通类推免生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社 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关心集体,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和行为 习惯。 2.学习目的明确,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违纪或作 弊处分情况,未出现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 3.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 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备较强的创新潜质和创新能力。 4.申报者身体健康状况应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招生体检标准。 5.绩点排名要求: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位列本专业前 30%。 (二)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 1.特殊专长学生的条件 具备普通类推免生推荐条件的同时,学生本科阶段以天津科技 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 的科研论文,或作为第一负责人参加与学业相关的权威科研竞赛全 国决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内权威科研竞赛范围为:中国 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 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具有特殊学术专长者,须经至少 3 名本校相关专业教授联名推 荐。相关材料认定时间截止至 2022 年 8 月 31 日(以正式文件或获 2 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特殊学术专长类推免生在相应学院推荐名额 内进行推免。 2.特殊学术专长的奖励细则 (1)学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奖励最高不超过 2 分。具体奖励 分值由各学院制定; (2)国内权威科研竞赛获得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的奖励 6 分、 二等奖的奖励 4 分、三等奖的奖励 3 分。 (三)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 具备普通类推免生推荐条件外,研究生支教团推荐条件按相关 文件执行。 四、 推荐名额 以教务处下达给我院的推免生计划数为基数,兼顾学院本 年度有毕业生的全部专业,进行名额分配。具体分配名额如下 (其中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不占分配名额): 专业 名额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 软件工程 2 物联网工程 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日合作办学) 2 数字出版 1 智能科学与技术 1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1 增补名额 5 注:关于增补名额,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计算 机科学与技术(中日合作办学)专业学生综合成绩排名第三名,及数字 出版、智能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学生综合成绩排名 3 第二名,共计 7 名学生,按总成绩进行增补名额竞争。 五、 推荐程序及步骤 (一)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推免工作时间进度安排等, 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教务处备案,提前向学生公布。 (二)学院确定本年度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及推免工作人 员后,组织上述人员填报《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人员回避关系报备 及承诺书》 ,须进行回避的人员不得参加推免环节相关工作。 (三)向学生宣讲 2023 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 究生工作相关政策、选拔条件、选拔流程等,动员学生积极报名。 (四)组织学生报名。符合条件的申报者填写《天津科技大学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 ,并在规定时间内 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递交各类相关证明材料,未按期提交的 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签署报名推荐免试研究生回避关系报备及承诺 书。 (五)材料审核。学院推免生遴选小组审核申报者的资格及所 递交材料的真实性,重点审核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学生与 近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 奖项等仅作为参考,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不可作为特殊学术专 长推免生申报依据。如有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等行为,立即取消其推 免资格。 对申请特殊学术专长的学生,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名单见 附件二),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 项及内容进行审核认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 并组织相关学生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 4 答辩结果公开公示。 (六 )计算综合成绩 对所有有效报名学生,计算其综合成绩。推免综合成绩满分为 100 分,由学习成绩、素质与发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学习成 绩占 80%,由平均学分绩点对应进行百分制折算;素质与发展成绩 占 20%(素质与发展成绩计算具体细则见附件三)。 (七)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 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召开会议,依据综合成绩分专业确定 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 (八)公示 将拟推荐结果在学院网站及公告栏公示不少于 3 天。因特殊学 术专长推荐学生,其有关说明材料和推荐信一并进行公示。 (九)复议 对推荐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推荐免试遴 选工作小组提出申诉,遴选工作小组进行研究并给出答复。 (十)结果上报 经学院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拟推荐候选人名单及排名、 拟推荐候选人主要材料上报教务处。 其它未尽事宜以《天津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研究生工作办法(试行)》为准。 人工智能学院 2022 年 9 月 6 日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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