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东乌旗民政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内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xls
附件4 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内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 部门(单位)盖章:锡盟民政局 :东乌旗民政局 填表时间:2023.4.23 简化办事程序 部门 (单 序号 位) 名称 1 东 乌 旗 民 政 局 2 3 4 5 事项名称 原办理程序及环节数量 自治区资金对下转移支 付管理 环节数量6个: 1。旗财政局转发盟财政转发的 自治区财政厅批复 2.办公室运转文件至相关科室 及单位 3.相关科室及单位提出分配方 案 4.方案运转签批 5.党组会审议 6.申请财政局下达 中央资金对下转移支付 管理 环节数量6个: 1.旗财政局转发盟财政局、自 治区财政厅转发的中央下达通 知 2.办公室运转文件至相关科室 及单位 3.相关科室及单位提出分配方 案 4.方案运转签批 5.党组会审议 6.申请财政局下达 行政区划变更事项的申 报 环节数量7个 1.申报 2.批转 3.实地调研 4.征求有关部门意见 5.报送审核意见 6.研究审定 7.批复 行政区划变更后行政区 域界线勘定成果的备案 环节数量5个 1.申报 2.批准实施 3.成果审核 4.出具审核意见 5.批复 对有争议地段行政区域 界线的确认 环节数量:4个 1.申请 2.授权 3.实地确认 4.送达意见 精简程序及 环节名称 无 无 实地调研、征求相 关部门意见 无 精简办事要件 精简比例(精简程 精简程序及环节数 现办理程序及环节 序及环节数量/原 原要件明细及数量 精简要件名称 量 程序及环节数量) 0 1.旗财政局转发自治区财 政厅批复 2.办公室运转文件至相关 科室及单位 3.相关科室及单位提出分 配方案 4.方案运转签批 5.党组会审议 6.申请财政局下达 0 1.旗财政局转发盟财政局 、自治区财政厅转发的中 央下达通知 2.办公室运转文件至相关 科室及单位 3.相关科室及单位提出分 配方案 4.方案运转签批 5.党组会审议 6.申请财政局下达 1 1.申报 2.批转 3.相关部门联审 4.报送审核意见 5.研究审定 6.批复 0 1.申报 2.批准实施 3.成果审核 4.出具审核意见 5.批复 0.00% 0.00% 14.00% 共6件 1.分配方案 2.分配表 3.签批单 4.党组会议纪要 5.申请函 6.绩效目标表 无 共6件 1.分配方案 2.分配表 3.签批单 4.党组会议纪要 5.申请函 6.绩效目标表 共7件 1.申请书 2.基本情况报告 3.风险评估报告 4.专家论证报告 5.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的 情况 6.变更前的行政区划图和 变更方案示意图(2件) 共5件 1.勘界请示(含实施方案 2.旗级批复 3. 勘界成果 4.勘界成果审核意见 无 无 无 精简要件数量 0 0 0 0 无 0 共4件 1.申请书 2.授权批复 3.实地确认工作情况报告 4.旗级审定意见 现所需要 件明细 原办理时限(包括 精简比例(精简要 压缩办理时限(自 压缩比例(压缩办 法定办理时限、相 现办理时限(自然 件数量/原要件数 然 理时限数/原办理 关文件规定的办理 日/工作日) 量) 日/工作日) 时限数) 时限) 共6件 1.分配方案 2.分配表 3.签批单 4.党组会议纪要 5.申请函 6.绩效目标表 0% 共6件 1.分配方案 2.分配表 3.签批单 4.党组会议纪要 5.申请函 6.绩效目标表 1.申请书 2.基本情况报告 3.风险评估报告 4.专家论证报告 5.征求社会公众等意见的 情况 6.变更前的行政区划图和 变更方案示意图(2件) 1.勘界请示(含实施方案 2.旗级批复 3. 勘界成果 4.勘界成果审核意见 0% 60自然日 30自然日 15自然日 15自然日 事项依据 25% 严格按照《预算法》“一 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 支付,应当分别在本级人 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的 三十日和六十日内正式下 达”的规定执行。因特殊 情况,最晚于预算安排当 年9月30日前提出分配方 案。 50% 1.《预算法》“中央对地 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应当 在全国人民代表批准预算 后三十日内正式下达。中 央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 应当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批准预算后60日内正式下 达。”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 自治区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管理办法》的通知“自治 区财政厅接到自治区下达 的专项转移支付后15日内 下达盟市”。 5个工作日 28% 政办批转办理惯例要求 45自然日 15自然日 无 旗本级职责:行政区划调 整申报事项审核及回复审 核意见环节 7个工作日 无 民政部规定:行政区划批 旗本级职责即勘界成果审 复后一年之内 核及意见的形成:3个工 旗本级承担职能办理时限 作日 10天 7个工作日 30% 民函[2006] 258号 无 旗本级职责:审核勘界 成果并出具审核意见。 28个自然日 21个工作日 25% 参照国务院《行政区 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定 性规定,结合我盟实际约 定而成 2个工作日 5.旗委行署批复 5.旗委行署批复 1.申请 2.授权 3.实地确认 4.送达意见 压缩办理时限 无 0 1.申请书 2.授权批复 3.实地确认工作情况报告 4.旗级审定意见 7个工作日 备 注 简化办事程序 部门 (单 序号 位) 名称 6 7 东 乌 旗 民 政 局 8 9 10 事项名称 原办理程序及环节数量 1.申请 2.嘎查盖章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 3.苏木镇审核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4.残联审核 5.民政局审定 6.发放 1.申请 宗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 2.受理 3.决定 宗教团体的成立 1.申请 2.受理 3.决定 宗教团体的变更 1.申请 2.受理 3.决定 宗教团体的注销 1.申请 2.受理 3.决定 精简程序及 环节名称 嘎查盖章 无 无 无 无 精简办事要件 精简比例(精简程 精简程序及环节数 现办理程序及环节 序及环节数量/原 原要件明细及数量 精简要件名称 量 程序及环节数量) 1 1.申请 2.苏木镇审核 3.残联审核 4.民政局审定 5.发放 17%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 无 核表 4.银行卡复印件 1.申请 2.受理 3.决定 1.身份证 2.宗教活动场法人登记申 无 请书 3.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 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1.申请 2.受理 3.决定 1.身份证 2.宗教活动场法人登记申 无 请书 3.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 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0 1.申请 2.受理 3.决定 1.身份证 2.宗教活动场法人登记申 无 请书 3.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 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0 1.申请 2.受理 3.决定 1.身份证 2.宗教活动场法人登记申 无 请书 3.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 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0 0 注:1.某一事项可根据情况在简化办事程序、精简办事要件、压缩办事时限中选择一项或多项填写。 2.原办理时限包括法定办理时限、相关文件规定的办理时限。 3.事项依据只填写文件名称、文号及具体条款。 4.该表需用A3纸报送,并同步报送电子版。 精简要件数量 压缩办理时限 现所需要 件明细 原办理时限(包括 精简比例(精简要 压缩办理时限(自 压缩比例(压缩办 法定办理时限、相 现办理时限(自然 件数量/原要件数 然 理时限数/原办理 关文件规定的办理 日/工作日) 量) 日/工作日) 时限数) 时限) 0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审 无 核表 4.银行卡复印件 0 1.身份证 2.宗教活动场法人登记申 无 请书 3.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 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0 1.身份证 2.宗教活动场法人登记申 无 请书 3.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 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0 1.身份证 2.宗教活动场法人登记申 无 请书 3.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 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30 0 1.身份证 2.宗教活动场法人登记申 无 请书 3.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 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30 45 30 45 38 7 个工作日 84% 事项依据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 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 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 见》(国发〔2015〕52号 ) 30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 院令第686号,颁布时间 :2017年8月26日)、《 宗教局民政部关于宗教活 动场所法人登记事项的通 知》(国宗法〔2019〕1 号),颁布时间2019年4 月1日) 45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 院令第426号)第十六条 、《宗教局民政部关于宗 教活动场所法人登记事项 的通知》(国宗法〔2019 〕1号),颁布时间2019 年4月1日) 0 30 《宗教事务条例》(国务 院令第686号,颁布时间 :2017年8月26日)、《 宗教局民政部关于宗教活 动场所法人登记事项的通 知》(国宗法〔2019〕1 号),颁布时间2019年4 月1日) 0 30 0 0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