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旗林草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内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xls
附件4: 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内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 部门(单位)盖章 简化办事程序 部门 (单 序号 位) 名称 1 东乌 旗林 业 和草 原局 2 事项名称 核实项目用地是否 涉及保护区范围 在草原上修建直接 为草原保护和畜牧 业生产服务的工程 设施使用草原的审 批 精简办事要件 精简比例 (精简程 精简程序 精简程序及 序及环节 原办理程序及环节数量 及环节数 现办理程序及环节 环节名称 数量/原程 量 序及环节 数量) 1.乌拉盖管理中心根据坐 标对比保护区界限,上图 核实是否涉及保护区范围 ,并复函答复。 受理-审核-勘查-决定-办 结 无 受理、勘查 、决定、办 结 0 4 1.乌拉盖管理中心根 据坐标对比保护区界 限,上图核实是否涉 及保护区范围,并复 函答复。 审核 0 80% 原要件明细及数量 1.项目查询来函,项目 坐标纸质版加盖公章; 2.保护区范围内原主居 民修缮、翻建生产生活 设施,提供旧建筑相关 佐证材料。 精简要件名 称 无 1.征占用草原申请表 2.批准文件 3.可行性研究报告 4.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批 复 5.拟使用草原的权属证 1.批准文件 相关说明 2.可行性研究 6.单位营业执照 报告 7.法人或者个人身份证 3.环境影响评 8.项目主管单位批准文 价相关批复 件 4.单位营业执 9.使用草原区域的坐标 照 图、坐标点 10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 协议 11依靠天然草原放养方 式进行经营的书面申请 1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 权证 13.居民户口簿 压缩办理时限 精简比例( 精简要件数 量/原要件数 量) 原办理时限( 包括法定办理 时限、相关文 件规定的办理 时限) 压缩办理时 现办理时限 限(自然 (自然 日/工作日) 日/工作日) 不涉及保护区 范围项目1个 工作日,涉及 保护区范围5 个工作日。 精简要件数量 现所需要 件明细 0 1.项目查询来函,项目 坐标纸质版加盖公章; 2.保护区范围内原主居 民修缮、翻建生产生活 设施,提供旧建筑相关 佐证材料。 0 不涉及保护区范 围项目1个工作日 ,涉及保护区范 围5个工作日。 4 1.征占用草原申请表 2.拟使用草原的权属证 相关说明 3.法人或者个人身份证 4.项目主管单位批准文 件 5.使用草原区域的坐标 图、坐标点 6.草原承包经营权流转 协议 7.依靠天然草原放养方 式进行经营的书面申请 8.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证 9.居民户口簿 30% 20工作日 17工作日 3工作日 3 为农村村民宅基地 审核 受理-审核-勘查-决定-办 结 受理、勘查 、决定、办 结 4 审核 注:1.某一事项可根据情况在简化办事程序、精简办事要件、压缩办事时限中选择一项或多项填写。 2.原办理时限包括法定办理时限、相关文件规定的办理时限。 3.事项依据只填写文件名称、文号及具体条款。 4.该表需用A3纸报送,并同步报送电子版。 80% 1.草原征占用申请表 2.信用承诺书 3.牧民身份证复印件 4.农牧部门出具符合一 户一宅意见 5.旗自然资源局核查三 调地类、权属及生态红 线文件 6.是否设计旗乌拉盖湿 地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 的文件 7.嘎查出具的权属证明 8.宗地图及矢量数据 无 0 无 0 20工作日 17工作日 3工作日 填表时间:2023.4.23 压缩比例 (压缩办 理时限数/ 原办理时 限数) 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 二条,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 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试验区 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 生产设施。《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 前期有关工作的函》暂时不能搬迁的原住居民 ,可以有过渡期。过渡期内在不扩大现有建设 用地和耕地规模的情况下,允许修缮生产生活 以及供水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 牧、捕捞、养殖等活动。 56% 《中共东乌旗委办公室、东乌旗人民政府办公 室关于公布赋予苏木镇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 知》(东党办发〔2020〕2号) 备 注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