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2023级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开展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 2023 级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全体全日制研究生: 为进一步健全我院研究生资助工作体系,落实教育部资助数据 报送及绩效考评要求,全面掌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情况,切实有 效地贯彻落实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根据 2019 年学校制定下发的 《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发〔2019〕41 号),拟对我院 2023 级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布置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认定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学生 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保证认定标准和尺度统一,确保公 平公正。 2.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建立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 进行定量评价,结合民主评议通过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结果,更加准 确全面地了解学生的实际情况。 3.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 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同时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 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4.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 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学生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 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二、认定对象 我校 2023 级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其他年级需要新申请 困难认定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特殊困难类型学生原则上 均应被认定。 三、组织机构 参照《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 1) 要求,成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和年级认定评议小 - 1 - 组。 构成如下: 1.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 组长:白 雁 组员:秦 莹 王小雪 许良雨 2.2023 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 组长:许良雨 组员:全体 2023 级班主任、2023 级兼职辅导员、2023 级 各班临时负责人 四、认定等级 本次认定等级分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别困难三个等级,具体 认定标准及要求见《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五、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成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及2023级家庭经济 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 9月6日 公布学院2023-2024学年2023级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工作并通知全体学生。 学院公布2023-2024学年2023级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工作并通知全体学生,启动困难认定相关工作。 2023级研究生新生填写并向班级负责人提交: ①纸质版《附件2: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申请表》,具体填写要求详见填写说明(附件3),上交建档 9月7日9月10日 立卡、低保孤残等证明复印件。 ②电子版《附件4:XXX班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汇总表》。 各班负责人收齐《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申请表》和困难证明等材料,并审查材料填写是否完整(不 能有未作答项)、附件3中要求提交证明材料的项目是否遗 漏;同时汇总电子版附件4。汇总时注意保护班级同学隐私。 - 2 - 上午11:00前,各班负责人将班级内纸质版材料按照学号 9月11日 从小到大进行排序,提交至土建楼723;电子版附件4发送至邮 箱:tjygz@bjtu.edu.cn ,注意:主题、文件命名为【xx班 + 文件名】。 辅导员组织年级认定评议小组复核审查:根据学生提交的 9月12日- 申请表各类选项以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与了解到新生家 9月15日 庭经济状况、家庭供给学生生活费,特别是新生入校以来的实 际生活表现进行比对,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困难等级。 9月18日 9月21日 前 果,审议通过后上交相关材料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 经与资助中心沟通调整后,学院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 单公示。 9月26日 前 公示结束后,学院上报最终确认的学生名单及材料至资助 中心。 9月28日 前 学院认定工作组审议年级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 学院对于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的认定申请表和困难类型的 复印材料进行统一的归档整理,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 档备查。学校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 六、工作要求 1. 申报学生填写附件2、附件4申请表前,务必认真阅读附件 3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证明材料。 2.各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后,应及时公布 校院两级的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的监督电话为51685223,电子邮 箱为xszzzx@bjtu.edu.cn,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通知,反映 情况一般应具实名。 3.根据《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于 学生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其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 金,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并进行通报。 4.研究生困难认定的结果将应用于就业补助、社会专项助学 - 3 - 金、临时困难补助、思源助学金及其他学校助困资金的申请使用 资格,未经认定的学生不得申报相关经济补助。 七、注意事项 1.按照国家政策,深入推进精准资助,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 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应全部纳入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数据库。 2.原则上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均可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研 究生。 附件 1: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附件 2: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附件 3:《北京交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 附件 4:XXX 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 土建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23 年 9 月 6 日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