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TMLC)”进行学位论文检测的暂行规定.doc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暂行办法 为增强研究生遵守学术道德观念的自觉性、自律性和检查监督预防学 术不端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 检测范围 我校各类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未按要求参加学位论文检测的研究 生,不能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第二条 检测程序 学位论文外审之前,研究生将本人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供给各学院(所) 研究生秘书,并从研究生部主页下载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 行为检测系统”检测表》,经导师审阅同意签字后,由研究生秘书上交至 校学位办公室(研究生部)统一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由研究生部通过各学 院(所)研究生秘书反馈给导师。 第三条 检测结果及处理 1.自然科学类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总文字复制比”在 15%(并 5000 字)以内,人文、社科、管理类全日制研究生学位论文“总文字复制比” 在 20%(并 7000 字)以内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2.第一次检测不合格者在导师指导下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并在 1 个 月内申请第二次检测。对第二次检测仍不合格者,对学位论文进行继续修 改,至导师确定无学术不端行为后,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可送外审。 否则应在 6 个月后重新申请检测。 第四条 本办法由校学位办公室(研究生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 起执行。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