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0文库 - 千万精品文档,你想要的都能搜到,下载即用。

《科研考核试行办法》.doc

Flowers8 页 24 KB下载文档
《科研考核试行办法》.doc《科研考核试行办法》.doc《科研考核试行办法》.doc《科研考核试行办法》.doc《科研考核试行办法》.doc《科研考核试行办法》.doc
当前文档共8页 2.88
下载后继续阅读

《科研考核试行办法》.doc

附件: 沧州师范学院科研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岗位聘用与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专业技 术人员考核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树立符合教学科研工作规律的 考核评价导向,激发专业技术人员创造优良绩效的积极性,通过 规范考核,引入竞争激励机制,逐步形成一支业务精湛、素质优 良的人才队伍,不断提高学校办学实力和办学效益,加快学校发 展步伐。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考核范围为我校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的在职人员。 二、考核周期 实施年度考核。从每年的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考核组织 学校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对全校专业技术人员 的考核工作。各单位成立相应的考核工作组,负责组织本部门的 考核工作。 四、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五、考核内容及标准 (一)考核内容 考核年度中取得的各级各类科研成绩。 (二)考核标准 凡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一等奖前七名、二等奖前五名、 三等奖前三名、省部级奖一等奖前三名的人员,在获得奖励起可 不再参加学校的科研考核。 教授在一个考核周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年考核合 格。 1、主持国家级项目或获国家级教学、科研奖励,一等奖(第 八、九名),或二等奖(第六、七名),或三等奖(第四、五 名)。 2、国家级精品课、国家级特色专业、创新高地、教学团队、 国家实验(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国家工程技术中心负责人及骨 干(前七名)。 3、获省级教学、科研奖励,一等奖(第四、五名),二等 奖(前三名)。 4、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学 科带头人。 5、论文被 SCI、EI(期刊)、CSSCI、A&HCI 收录 1 篇, 或获国家发明专利,或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收录 1 篇, 或在一、二类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1 篇。 教授、副教授在一个考核周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教 授为两年考核合格,副教授为三年考核合格。 1、主研国家级项目(前二名),或主持省级自然科学基金 —2— 项目,或软科学项目,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省社科联课题。 2、在三类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 1 篇。 3、获省级教学、科研奖励,三等奖(前二名)。 4、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学 术带头人;省级精品课、特色专业、创新高地、教学团队、实验 (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工程技术中心负责人。 5、主持完成的研究成果,被省市部门采纳,推广应用,并 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副省级及以上领导阅批)。 6、主持一项全国相关学会课题。 教授、副教授、讲师在一个考核周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者,教授为一年考核合格,副教授为两年考核合格,讲师为三年 考核合格。 1、国家级课题参研人(第四、五名),或省级课题主研人 (前二名),或市厅级课题主持人,或主持横向项目(自然科学 项目经费到账 0.6 万元以上,人文社科项目经费到账 0.3 万元以 上)。 2、主持完成的研究成果,被省市部门采纳,推广应用,并 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厅局级正职及以上领导阅批)。 3、省级重点学科、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重点发展学科学 术骨干;省级精品课、特色专业、创新高地、教学团队、实验 (实践)教学示范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骨干;校级重点学科带头 人、校级专业带头人、校级教学团队带头人。 —3— 4、获市厅级教学、科研奖励,一等奖(第一名)。 5、在四类及以上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1 篇,或取 得国家实用新型发明专利 1 项(第一名)。 6、主持省相关学会课题。 7、作品入选全国性展览、展演。 8、独立出版个人作品集(含光碟)。 副教授、讲师、助教在一个考核周期内,入选校级重点学科 学术带头人,或在省级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2 篇(本学校学 报限一篇),或取得国家实用新型发明专利 1 项(第二名),或 获市厅级教学、科研奖励,一等奖(第二名)或二等奖(第一 名)。副教授为一年考核合格,讲师为两年考核合格,助教为三 年合格。 讲师、助教在一个考核周期内,入选校级重点学科学术骨干, 或在省级及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1 篇,或取得国家实用 新型发明专利 1 项(第三名),或主研(前二名)市厅级课题, 或获市厅级教学、科研奖励,一等奖(第三名)、二等奖(第二 名)、三等奖(第一名)。讲师为一年考核合格,助教为两年合 格。 助教在一个考核周期内,参与市厅级课题研究,或获市厅级 教学、科研奖励,二等奖(第三名)或三等奖(第二名)。助教 为一年合格。 除教学系列之外的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含政工系列), —4— 在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也必须从事相应的研究工作, 在一个考核周期内,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省级期刊(不含本 学校学报)或报刊(理论版)发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研究论文 3 篇,或主持市厅级课题,或主持横向课题项目(自然科学项目经 费到账 0.6 万元以上,人文社科项目经费到账 0.3 万元以上), 或为省级奖励额定成员;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在省级期刊(本 学校学报限 1 篇)或报刊(理论版)发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研究 论文 2 篇,或主研(前二名)市厅级课题,或主研(前二名)横 向课题项目(自然科学项目经费到账 0.4 万元以上,人文社科项 目经费到账 0.2 万元以上),或为市厅级奖励额定成员;中级专 业技术人员,在省级期刊发表论文 1 篇,或参与(前五名)课题 研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课题研究,为一年合格。 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含政工系列),科研达到教学系列 考核标准的,合格年限按照教学系列相应考核标准计算。 六、相关问题的规定和说明 (一)学术专著 学术专著作者限 3 人,在科研考核年度内,出版一部本专业 学术专著,教授两年合格,副教授、讲师三年合格。 (二)教材 教材主编限 2 人,副主编限 3 人。 在科研考核年度内,入选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国家级规划教 材,或公开出版一部普通教材且被除我校以外 1 所以上本科院校 —5— (著作者为使用院校的除外)使用,主编:教授两年合格,副教 授、讲师三年合格;副主编:教授一年合格,副教授两年合格, 讲师三年合格。 在科研考核年度内,公开出版一部普通教材,主编:教授一 年合格,副教授两年合格,讲师三年合格;副主编:副教授一年 合格,讲师两年合格。 (三)编、译、整理、赏析、科普类等著作 编、译、整理、赏析、科普类等著作,主编、副主编人员限 额及合格年限按普通类教材标准认定。 (四)每考核年度取得的各类成果可累计,并增加相应的考 核合格年限;当年考核不合格的,若在以后的考核年度中取得了 相当的成果,可以抵充视为合格。 (五)考核标准条件中所有成果署名单位为沧州师范学院; 条件中所列论文项,发表论文的期刊均为正刊,论文作者均为独 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七、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考核合格者,具有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聘 用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资格。 (二)考核不合格者,学院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晋升高一级 专业技术职务和聘用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资格,教授享受 副教授课时津贴,副教授享受讲师课时津贴,讲师享受助教课时 津贴,助教享受见习津贴。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除降低课时 —6— 津贴标准外,岗位工资下调一级。 (三)行政兼课的教学系列人员和其他系列人员,一年考核 不合格者,岗位津贴下调一级;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再享 受专业技术职务工资,享受本人对应级别的管理岗位工资。 (四)当年考核不合格的,在以后的考核年度中取得了相当 的成果抵充视为合格的,补齐不合格期间扣除的相应待遇。 八、本办法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由科研处负责解释。 —7— 沧州师院党政办公室 2014 年 11 月 28 日 (共印 50 份) —8—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