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基金申请指南及管理办法(2014修订版).doc
东华大学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 访问学者基金申请指南及管理办法 (2014 年修订版) 为促进国内外学术交流,以多种形式引进高层次人才,提高重点实验室的学术研究水平和 教学水平,推动高水平学科建设和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作用,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高等学校 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实行访问学者制度的意见》、《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 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办 法》 、国家教委《高等学校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 ,结合本实验室具体情况,制定本条例。 一、实验室简介 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于 1992 年建立以来,在历任实验室班子的领导下,坚持“开 放、流动、联合、竞争”八字方针,在凝聚学科人才、促进科研发展、构筑研究平台、扩大学 术交流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2003、2008、2013 年三次通过国家评估。 实验室现有固定人员 61 名,正高级职称研究人员 54 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 1 名,国家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 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1 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2 人,千人计划(中组部)2 人,青年千人计划(中组部)1 人,百千万人才工程 4 人。 实验室目前主要研究方向为:1)高性能纤维与复合材料;2)功能纤维与低维材料;3) 环境友好与生物纤维材料。 2013 年度实验室共承担了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 143 项,包括“973”计划 5 项、 “863” 计划 7 项、军工预研项目 1 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5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48 项(其中国家 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1 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2 项) ;承担横向合作科研项目 152 项,其中技术转让 14 项。2008 年以来实验室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6 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 和发明奖 39 项,其中省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 5 项,部级一等奖 6 项。发表学术论文 1796 篇, 获授权发明专利 515 项。 二、访问学者基金资助对象 访问学者基金用于支持重点实验室聘请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来实验室开展科研教学工作 所需费用,择优支持交叉学科、新兴学科、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知名学者和专家,特别鼓励 青年科研人员来实验室工作。优先资助与本实验室联合培养学生的研究人员。 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分为两种类型:来自境外的学者;境内而非本校的学者。境外访问学 者在重点实验室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低于 3 个月, 境内而非本校访问学者在重点实验室的工 作时间原则上不得低于 6 个月。 三、基金申请指南 1.申报受理时间 依据申请指南发布时间。 2. 基金申请 申请人认真填写《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基金申请书》,一式二份。经所 在单位(高校为学校一级)主管领导同意后,向实验室提出申请。现阶段申请经费一般为 5- 15 万元/人,研究期限为六个月至两年。 3.基金审批 访问学者项目经专家评审、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审批并确定资助金额。完全自带经费的访 问学者项目,由实验室主任审批。获得通过的项目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及实验室主任签署 批准意见后通知申请者。 四、基金管理办法 1.访问学者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访问学者基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运行经费相关管理办法和东华大学财 务管理规定执行。经费在学校财务单独建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 挪作它用。 基金的使用范围限访问学者在重点实验室工作期间所需的费用,包括实验材料费、仪器使 用费、国内考察及参加学术会议的差旅费、学术资料费等费用。 项目结束或终止时所余经费应上缴本实验室;自带经费的结余经费退回原拨款单位或个 人。 2.访问学者项目的结题 项目结题或终止时,必须向实验室提交如下资料归档: 1) 项目结题报告; 2) 学术论文复印件或专利复印件。 结题基本要求:每一个项目至少需发表一篇 SCI 收录的文章才能结题。在本基金资助内 完成的各项书面研究成果(包括论文、专著等)和研究报告的第一完成单位为“纤维材料改性国 家重点实验室(东华大学)” (英文为:State Key Laboratory for Modification of Chemical Fibers and Polymer Materials,Donghua University),并注明“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访问学者基 金 资 助 ”( 英 文 为 : “ Supported by Visting Scholar Foundation of Key Lab . In University” )、“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资助课题”(英文为:The project was funded by State Key Laboratory for Modification of Chemical Fibers and Polymer Materials , Donghua University)。 课题结束后所取得的相关论文专利、鉴定或评议、经济效益等成果应及时告知实验室。实 验室将对课题完成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议,对完成情况优秀者在下年度基金申报中予以优 先资助。 访问学者完成的研究论文、获奖、鉴定等成果凡第一单位署名重点实验室,实验室将按有 关奖励条理给予奖励。 3.项目成果归属和转让须知 项目的研究成果归本实验室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由本实验室研究基金资助的课题,论 文发表或专利转让需取得实验室同意。部分及全部自带经费来实验室工作的课题,其研究报告 及学术论文由研究者以双方单位人员的名义署名,论文发表或专利转让需取得双方单位同意。 五、开放课题资助的主要研究方向 1、高性能纤维与复合材料; 2、功能纤维与低维材料; 3、环境友好与生物纤维材料; 4、其他有助于提升实验室研究水平的基础研究。 六、附则 本办法解释权在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纤维材料改性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4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