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的通知.doc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科〔2018〕20 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 2019 年度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高校扎实开展基础研究,提升上海高校的 知识创新和知识服务能力,更好地服务和支撑上海加快建设具有全 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市教委决定组织开展 2019 年度上海市教 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的申报工作。市教委鼓励本市各高校结合本 校实际情况自主开展基础研究科研布局,并在此基础上择优遴选推 荐项目。同时,市教委将进一步优化项目支持方式,建立长周期稳 定支持机制,宽容失败,鼓励自由探索,稳定资助一批高校优秀科 研工作者潜心科研工作,围绕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重大理论问题和自 然科学前沿基础研究领域的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开展前瞻性 研究,争取产生重大原始创新成果。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管理办法》(沪教委科 〔2017〕22 号) ,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具有博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的普通高校(含附属医院) 在编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二)项目类别分为重大项目、“冷门绝学”和非共识项目两类。 (三)重大项目实行学校遴选、根据限额择优推荐申报,由学 校集中报送。 (学校)申报限额为 。学校应该 在校内“事前公告、事后公示” ,公开遴选。 (四) “冷门绝学”和非共识项目实行学校遴选、择优推荐申报, 一般推荐数不超过学校重大项目申报限额的 50%,不足 1 项的以 1 项计算。学校需详细说明推荐理由,且需附相关领域 2 名以上具有 较高学术地位专家的实名推荐意见。 (五)项目申请人当年只能申请主持 1 项、参与 1 项。 (六)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尚未办理结项手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 金重大及重点类项目(含重大项目及课题、重点项目、重点国际合 作研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科学中心项目、重大研 究计划重点支持或集成项目、联合基金重点支持项目等)、国家重点 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及课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社科 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全国 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年度科 研创新计划。 (七)2016 年前已立项但尚未结项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 新项目仍按原管理办法执行。该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本 年度科研创新计划。 (八)同一项目或同一研究领域内容高度相近的项目此前已通 过其他渠道申报或获取市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应主动说明。 (九)特别说明:为加快经费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9 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立项及经费预算评审,提 前至 2018 年上半年进行。在 2018 年年底之前,项目申请人通过公 开竞争方式获得与项目研究领域和方向高度相近的国家级科研项目 支持(不含各类人才计划) ,须主动说明,科研创新计划不再立项。 没有主动说明的项目申请人,将列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 计划项目不良诚信记录》 。 二、研究周期、资助额度 2019 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研究期限一般 为 5 年。采用定额补助直接费用方式,重大项目(平均资助强度: 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项目立项数不超过 15 项,每个项目 5 年累计不超 过 75 万,约 15 万/年;自然科学领域项目立项数不超过 50 项,每 个项目 5 年累计不超过 300 万元,约 60 万/年),“冷门绝学”和非 共识项目(平均资助强度:“冷门绝学”项目主要集中在人文社会 科学领域,立项数不超过 4 项,10 万/年,每个项目 5 年累计不超 过 50 万;非共识项目主要集中在自然科学领域,立项数不超过 4 项, 20 万/年,每个项目 5 年累计不超过 100 万)。 项目经费全部为直接费用。市教委将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 实际拨款金额以评审后核准的额度为准。 三、申报方式 (一)网络申报 1.登陆“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 。 2.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 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 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 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4.技术支持联系电话:62129099 转 2257。 (二)申报材料 1.在线 A4 纸打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请 书》(见附件 1) (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 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一式五份,加盖公章,装入 档案袋。档案袋上标明项目类别、项目负责人姓名和学校名称。 2.电子填表并 A4 纸打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本级财政项目预 算评审申报文本》 (见附件 2) ,一式五份,加盖财务部门及单位公 章,电子版发送至 guanlikeji502@163.com 。 各学校要对提交的资料进行认真核实,确保资料的真实性。请各 学校将校内公示情况与申报材料一同报送。不接受项目组单独报送。 3.网络申报时间:2018 年 5 月 21 日 9:00 至 5 月 24 日 17:00; 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25 日 12:00。 (三)本次申报工作委托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办理。材料报送 地址:宝山路 251 号甲 502 室。 联系人:市教委科技处 陈悦 联系电话:23116822 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 陆瑾 员战 联系电话:56632884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本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申报文本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8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