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院教〔2019〕16号 教务处关于2017年度和2018年度学院实验教学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doc
上海海关学院处室文件 关院教〔2019〕16 号 教务处关于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学院实验教 学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本校各部门: 根据《上海海关学院关于 2017 年度学院实验教学基础建设 项目立项的通知》(沪关院教〔2017〕79 号)和《上海海关学 院关于 2018 年度学院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立项的通知》(沪关院 教〔2018〕69 号)的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 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学院实验教学建设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项验收工作,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内容与方式 项目检查验收将从目标完成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果 和效果、建设经费的使用情况等方面对各项目建设实施评价。具 体检查验收对象与方式见附件 1: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学院实 验教学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对象和方式一览.xls。 二、需提交材料 —1— (一)结项项目负责人提交《上海海关学院实验教学建设项 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 2:上海海关学院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结 项报告书.doc)。中期检查项目负责人提交《上海海关学院实验 教学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 3:上海海关学院实验 教学建设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doc)。如项目延期,项目负责人 提交《上海海关学院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延期结项申请书》 (见附 件 4:上海海关学院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延期结项申请书.doc) 。 (二)项目建设期内取得的成果,请对照立项预期成果填写, 如不一致需说明。 (三)其他材料。项目负责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间 (一)提交要求 1.报告书、项目成果及其他支撑材料需统一印刷成册(一式 六份、至少一份原件):印刷材料需有封面、目录应包含页码等 (见附件 5:上海海关学院实验教学建设项目验收材料封面与目 录.doc);如有光盘需附在最后的封皮页。 2.需规范电子材料命名:按“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项目负 责人姓名)”命名文件夹及报告名称,如 2017SY06 《计算机审 计》综合实验项目设计与开发(张鹏)。文件夹中其他材料应以 “成果 X:文件名称” 、 “其他支撑材料 X:文件名称”进行命名。 (二)提交时间 —2— 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于 3 月 19 日(周二)前将印刷成册的相 关材料提交至教务处明德楼 106 ,并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 sys@shcc.edu.cn。 教务处将邀请有关专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论证评审并作 出检查验收结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麒(明德楼 106 室),电话:28991468。 附件: 1.附件 1: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学院实验教 学基础建设项目检查验收内容和方式一览 2.附件 2:上海海关学院实验教学建设项目结项 报告书 3.附件 3:上海海关学院实验教学建设项目中期 检查报告书 4.附件 4:上海海关学院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延期 结项申请书 5.附件 5:上海海关学院实验教学建设项目验收 材料封面与目录 —3— 2019 年 2 月 26 日 —4— 本处:存档(1)。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