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关于认定2017-2018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课程免修的通知.doc
上海海关学院处室文件 关院教〔2018〕64 号 教务处关于认定 2017/2018 学年大学生创新创 业教育学分课程免修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根据《上海海关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 修 订 )》( 沪 关 院 教 〔 2015 〕 232 号 ) 和 《 教 务 处 关 于 2017-2018 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统计结果的通知》 (关院教〔2018〕45 号)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教务处审核, 同意附件一中张瑶和潘雨乐两位同学的申请,相关课程的期末成 绩记为免修。 特此通知。 附件: 2017-2018 学年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课程 免修统计表 2018 年 5 月 29 日 -2- 本处:存档(1)。 -3-